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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优秀案例展示(八)丨明确非典型性竞业违约形态 强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6-06-01 11:04:44 】 【 来源:四川政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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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起走进这起案例


  明确非典型性竞业违约形态


  强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


  ——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与刘某飞、浙江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6月,刘某飞入职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担任电池工艺部管理岗位一职。后因刘某飞工作岗位具有知晓公司核心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极大可能,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022年4月,刘某飞离职并于同年入职浙江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培训一职。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刘某飞实被浙江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与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新能源公司工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飞承担竞业限制违约责任。


  二、办案过程


  该案系被告故意规避竞业限制约定所引发,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三大难点:一是本案二被告相互配合导致案件事实认定困难;二是原告举示刘某飞在竞争对手公司工作的证据系委托私家侦探搜集,二被告抗辩该证据涉及隐私,在证据的认定采信上有一定困难;三是刘某飞与原告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达25万余元,如何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违约金数额也成为本案需要考量的一大难点。承办法官从刘某飞在原告处任职且系管理岗位,参与公司多项技术专利研发,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这一基础事实出发,认定原告虽聘请私家侦探对刘某飞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但调查方式仅为到案涉公司门卫处询问,并未采取其他侵犯刘某飞隐私权的行为,结合本案中刘某飞的收入情况、生活消费所在地等证据,承办法官形成内心确认,认定刘某飞在竞业限制协议存续期间,通过派遣形式为具有竞争关系的新能源公司工作,作出本案判决。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的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是聚焦太阳能电池等新能源发展的绿色低碳企业,掌握的新能源电池相关的科技成果和生产技术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竞争力。刘某飞作为该公司的电池工艺部前管理人员,参与多项技术专利研发,具有掌握公司关键核心技术的极大可能性,其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前往与某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不仅违反了合同相关约定,且具有盗用商业机密、窃取核心技术的可能性。审理法院判令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有助于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敦促劳动者履行诚信义务,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市场秩序、倡导诚实信用的鲜明态度,是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第一,本案体现了对竞业限制协议的维护,彰显了信守承诺的契约精神。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之间就劳动者离职后一段期限内从业范围达成的合意,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竞争优势与合法权益。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劳动者在离职后,未满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即以劳务派遣的隐秘方式为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同行业公司工作,其行为违反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条款。法院判决既惩治了破坏规则的“违约人”,也保护了践行法治的“守约者”,有力维护了契约精神和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本案是民事违约中权责相适、实质解纷的典范。劳动者在离职时,因与用人单位间不平等的缔约地位,签订了违约金过高的竞业限制协议。本案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对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激烈的辩论,通过综合考虑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数额、劳动者的违约情节以及非法获益情形、为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等因素,对违约金进行适度调减。同时,承办法官将对双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贯穿整个案件审理阶段,本案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劳动者及时支付了判决金额,真正做到了实质解纷,案结事了。


  第三,本案生动诠释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实践。本案的公正判决,展现了司法机关在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交易安全、倡导诚实信用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民营企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信心,对企图通过违约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和强制纠正,体现了司法保护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助力营造良性、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决心。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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