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东坡频道 > 案侦说法 >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联手“套路”法院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10-26 07:10:0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联手“套路”法院


  想私下交付100万案款 执行法官及时拆穿


  为达到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决定联手“套路”法院,企图通过虚假陈述骗过法官,私下交付100万元案款,不料却被火眼金睛的法官识破。


  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受理了刘某为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而刘某同时也是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若此案能执行到位,则能同时解决其他多起执行案件。执行中,青羊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一处房产,准备进行司法拍卖,并告知刘某不得与被执行人私下交付案款,案款应交至青羊区法院案款专户。


  12日,被执行人王某致电执行法官,谎称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已将100万元现金交付给了刘某,请求法院认可和解协议,将其名下被查封的房产解封。执行法官认为事有蹊跷,要求双方当事人到院说明情况,并要求刘某将案款交到法院。第二天,王某与刘某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提交了一份未签字的和解协议,并谎称刘某正在住院无法前来。执行法官认为刘某可能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随即告知王某准备带领法警前往医院当场向刘某核实情况。


  王某见瞒不过法官,才承认自己与刘某串通妄图欺骗法院,刘某并没有住院,而是正在某茶楼远程“指挥”其与律师的说辞,等法院认可了和解协议,将其房屋解封,刘某就能把100万元装进自己的腰包。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刘某,告知刘某其行为涉及虚假陈述、妨碍执行。刘某迫于执行压力,立马赶到青羊区法院接受调查,王某也让家人立即将100万元现金带至法院,并在法警、执行法官的陪同下前往银行存入案款专户。


  14日一早,王某、刘某及其代理律师来到青羊区法院,向执行法官深刻反省了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执行法官对三人进行了训诫。当天,王某将剩下的30万元执行款项汇入案款专户。(青法宣 记者 赵诗柯)


编辑:廖文宾

眉山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28)38168086 |

蜀ICP备18022806号-1 眉山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主楼西5楼 邮编:620000

蜀ICP备18022806号-1 眉山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