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东坡频道 > 要闻专区 >
《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发布重新界定少年法庭受案范围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1-01-21 09:26:23 】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


  本次发布的《意见》分7个部分,共30条,主要有以下五个新的特点。


  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新路径。《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提出在少年法庭配备专门员额法官的新要求。《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措施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


  建立新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少年司法政策。”


  建立新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考核机制。《意见》提出,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的要求,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能仅以办案数量进行考核。


编辑:张馨予

眉山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28)38168086 |

蜀ICP备18022806号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主楼西5楼 邮编:620000

蜀ICP备18022806号-1 眉山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