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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1-01-15 15:41:5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14日起,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这是记者14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的消息。日前,《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于今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适用《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活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的全过程记录活动,适用《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记录内容,规范了记录方式,要求对文字、音像记录进行规范管理,强调了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的活动。据《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据悉,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经推行,2017年印发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川办发〔2017〕83号)同时废止。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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