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委政法委对全县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仁寿县委政法委成立政治督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政治督察。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按照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县委政法委成立政治督察组,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抽调政法委相关股室骨干力量组成。政治督察以近年政法各单位接受巡视巡察和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度执行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督察期间,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工作人员深入被督察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听取被督察单位工作汇报,与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案卷、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张贴政治督察公告,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各政法单位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督察结束后,县委政法委将根据督察情况形成政治督察通报反馈至各政法单位,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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