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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了”: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2-01-21 09:09:2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我们可以怎样保护自己?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又有哪些新做法?1月20日,由省高院、封面新闻、四川法治报联合开设的“法官来了”解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直播访谈第二场,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臧永做客直播间,回应网友关心的问题。

  

  遭遇家暴怎么办?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去年,网红“拉姆”案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如果不幸遭遇家暴,我们应该怎么办?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其中一项措施。

  

  尹宁宁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如被申请人违反此令,可以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2021年,全省法院共发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131件。

  

  在成都,为提高反家暴的效力,成都法院建立了一站式反家暴机制。臧永说,“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及“天府市民云”城市服务平台也设立了“一站式”反家暴受理专栏。家暴受害人可在线上传证据材料,通过这两个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收到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平台自动转介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进行审查,审查法官可以根据家庭暴力评估量表,精准识别家庭暴力,公安、妇联可以同步跟踪案件进展情况。

  

  如何“依法带娃”?法官在直播中为家长支招

  

  随着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如何“依法带娃”成了许多家长关切的问题。直播访谈中,法官为家长们支了招。

  

  在臧永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可以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如果父母没有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责任?臧永说:“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机构一旦了解到这个情况,可以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据尹宁宁介绍,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比如在去年3月,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暴力性侵低龄留守儿童案,依法对被告人蒋某某判处死刑。

  

  据了解,我省法院还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为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建立了一道“隔离墙”。信息库已于2019年9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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