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协作 助12名农民工拿回欠薪
近日,仁寿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大化派出所通力合作,协力为12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6万余元。
据了解,2021年11月上旬,仁寿县检察院接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线索,称郭某某在该县大化镇开设的雅某家具厂拖欠董某等12人劳动报酬,且在2020年12月向其公告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其一直拒不配合处理。经查,2016年开始,郭某某在大化镇龙门村开设雅某家具厂,共雇佣董某等12人在厂内上班,后该厂于2019年1月停止经营。经核算,郭某某共拖欠董某等12人劳动报酬16万余元。
在核查清楚情况后,仁寿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查询到郭某某电话号码及其去向。通过反复沟通,郭某某虽认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但表示暂时拿不出钱支付工资,迟迟不肯支付欠薪。为了及时追回被拖欠工资,仁寿县检察院与县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后建议先向县公安局移送该案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通力协作,2021年12月18日,在办案人员见证下,郭某某现场支付了12名农民工全部被拖欠工资16万余元。
(王桢 贺海峰)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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