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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公安:非法捕捞生态修复 电鱼者被判拘役放鱼2000尾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2-01-21 13:37:4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1月20日,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仁寿县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行动,两名非法捕捞者在新区柴桑河放生鱼苗2000余尾,修复新区渔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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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5日,陈某、靳某某等人在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清水油坊沟处使用电鱼工具电鱼,被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清水派出所民警当场挡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死虾15只、鱼6条、泥鳅13条。

  

  经鉴定陈某等人所电鱼河流系长江流域的天然水系,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方式。陈某、靳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经法院判决,陈某、靳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2个月,同时判令陈某、靳某某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修复生态,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鲫鱼,规格5-10厘米,数量总计2000尾。

  

  “觉得无聊才电鱼,平时也看到过禁渔宣传,觉得肯定逮不到我们,没想到......”陈某悔恨的说到。

  

  增殖放流作为修复生态的重要手段,通过充分发挥“小鱼治水”的生态修复功能。眉山天府公安提醒:在“十年禁渔”期内,全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和游钓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着罚金。

  

  (符光宗)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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