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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12-15 09:39:26 】 【 来源:四川新闻网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8月24日07时05分,仁寿县天鹅乡钟**驾驶川Z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Z5***挂车,沿视青路从视高往彭山方向行驶至视青路(仁寿段)兴盛镇五星村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在前,从慢车道向快车道变道的,由清水镇辜**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相撞,造成辜**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


  当事人钟**驾驶不符合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未降低车速且未注意观察,其行为违反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当事人辜**驾车不按规定变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认定如下;


  当事人钟**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辜**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一、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仔细观察前方道路状况和车辆行驶状态;


  二、摩托车应严格控制车速,靠右行,不要随意变换车道或超车;


  三、摩托车驾驶员还应做到“七不”、“三要”。不无证驾驶、不超员载客、不违反规定载物、不疲劳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超速行驶、不与大型车辆并行,行车前要提前检查车辆,上路靠右行驶,必须佩戴头盔护具。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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