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查处1起公然侮辱他人案,行政拘留1人
情绪激动时,言语有时会像利刃般伤人。然而很多人并不清楚,公开侮辱他人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可能涉嫌违法,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公安机关就依法查处了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
案件回顾
近日,居民A与老板B就退卡事宜进行沟通,因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情绪激动,均出现言语冒犯、出言不逊的情况。A为发泄情绪,在一个500名网友的抖音群内,以发送图片和文字的方式公然辱骂B,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B发现后随即报警。目前,A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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