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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强奸未遂?看律师怎么说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07-15 09:09:17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女子疑遭下药下手者竟是其男伴!


  是否构成强奸未遂?看律师怎么说


  近日,深圳一女子发帖称,其在餐厅吃饭时被男伴下药,店员注意到男伴往杯中放入粉末后,以续杯为由收走水杯,随后私下告知她下药一事。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称之为“教科书式的营救”。目前公安已介入处理。


  整个事件中,网友们关注的焦点在于——若经调查确有向同行女伴下药一事,事件中的男子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未遂?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对该事件进行探讨。


  截至发稿,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案件结果以办案机关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事件回顾


  女子疑遭男伴下药被店员解救


  7月13日,女子小雪(化名)发帖称,她在深圳一家自助餐厅内被男性同伴赵某在水杯里下药。小雪表示,她与赵某4年前在一次辩论活动上认识,当时赵某是南京某大学的辩论队选手。


  7月4日,赵某约小雪在深圳市福田区某自助餐厅内见面。小雪称,因为已经认识4年,算是熟人,所以对方邀约见面时,并未拒绝。


  据小雪描述,当天晚上6点多,她离桌去取饮料时,餐厅店员将她拉到一旁,告知同桌的赵某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她的水杯中,倒完后还急忙用手指搅动了一下,神色比较慌张,桌子上也洒了大量粉末。


  此前,该店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事发时,看到赵某下药后,自己一直站在旁边,看到女孩想喝水的时候,以帮忙续杯为由将水杯撤掉,并收到后厨作为证据保留。其间,该店员一直陪伴在女子旁边。


  最终,小雪在店员的掩护下离开,并报警。7月10日晚上,赵某联系上了小雪,承认了下药的事情。赵某告诉小雪,药是在国外购买,主要作用是促进女性提升性欲,药物为白色药片,当时被他磨成了粉末,洒到了水杯中。赵某对小雪表示抱歉,希望获得原谅。


  小雪认为,下药这件事情对女生带来的伤害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说清楚的,她无法想象,如果当晚没有好心店员的帮助,自己会遭遇怎样的侵害。随后,小雪发帖完整梳理了整个事情的时间线,并坦言“希望通过这段经历,让更多潜在的受害人能够免于被罪恶侵害”。


  律师声音


  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强奸未遂


  网上流传的一份网友与赵某的对话记录显示,赵某没有否认当天在餐厅下药的事,称本意其实是“恶作剧”,药物是治疗性冷淡用途,当时他一时糊涂,想看看女生的反应,满足一下猎奇心理。


  网友对此并不买账,“我认为他已经构成强奸罪(未遂)了,下药就是开始着手实行犯罪,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店员看到)未能得逞,警方应该立案并刑拘。”“要判定一个行为到底该受什么处罚,需要根据其客观行为及主观故意来具体分析。”四川川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文建表示,结合本案,首先是要了解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什么,其次是行为人具体下的什么药。如果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下药,且下的药也足以致使受害人身体受伤害,那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是以猥亵妇女为主观目的,下的是诸如“听话水”之类的药物,则可能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如果是以拐卖妇女为主观目的,下的诸如麻醉药物类的东西,那么可能涉嫌的是拐卖妇女罪。“结合本案的现有案情描述,案涉的药物具有催情的作用,个人觉得,赵某具有强奸故意的可能性更大。”童文建说。“该男子实施买药、下药的行为,表明他有实施强奸的想法。”童文建认为,男子主观上具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下药的行为,具有了客观危害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用酒将女性灌醉或使用药物将女性麻醉后实施奸淫行为,趁着女性熟睡进行强奸等,在司法实践中,均被认定为强奸罪。童文建告诉记者,本案中,因为店员及时换掉了被下药的水,客观上导致赵某没有得逞,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现实紧迫感不构成“着手”强奸预备


  “我认为不构成强奸罪的未遂。”四川普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蒲永说,“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但属于强奸的预备阶段,下药行为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


  蒲永告诉记者,赵某实施了买药、下药的行为,如果小雪在服药后会丧失意识,且赵某想乘机与小雪发生性关系,这就属于强奸类案件中的迷奸。对于企图用迷奸的形式来实施强奸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强奸预备还是强奸未遂,关键要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在下药、被害人喝药、昏迷、带走、脱衣服这5个过程中判断哪个行为构成‘着手’,我认为这要从犯罪行为侵害的紧迫性方面考虑。犯罪的着手行为是行为人形式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对权益也构成了现实的紧迫感,所以在这5个环节中,我认为昏迷才是犯罪的‘着手’行为。现在因为该女子并未喝下药也未昏迷,因此不能认定为犯罪未遂,此时的犯罪行为还处在犯罪预备阶段,应该属于强奸预备。”蒲永表示。


  律师建议


  设立鼓励机制支持见义勇为


  记者通过搜索关键词“被下药”,发现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女大学生酒吧被下药,昏睡5小时发现裙子反了”“高三少女吃饭被下药,险被性侵”……


  女性外出就餐时如何保护人身安全?童文建建议,首先要增强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去餐厅时,建议结伴而行,尽量不要独自出门;其次,离开座位时,建议留人看守,防止有人下药;提高防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相关单位设立鼓励机制,从制度上、资金上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尽量不要醉酒、酗酒,使自己时常保持清醒,防范被“捡尸”。


  “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娱乐场所,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水饮料。如果自己才喝下一点点酒水饮料,就出现不正常的眩晕,要及时呼救,寻求帮助。同时,积极展开自救,例如猛喝水、催吐缓解昏迷症状,争取时间离开。”蒲永补充道。(全媒体记者 周靖)


编辑:廖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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