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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 办好群众身边每起案件”系列报道之“典”亮新生活 送法到身边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1-08-26 11:01:35 】 【 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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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农民工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及相关材料。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把学好用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不管街头巷尾,还是田间地头,都有丹棱检察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身影。他们致力于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千家万户,培育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真正让民法典“沉下去”,“典”亮群众新生活。

  

  送法到身边

  

  做群众的贴心人

  

  “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单方面出售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高空抛物谁负责?”“小区电梯广告收益怎么分配?”……今年以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组织开展多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活动,切实做到将民法典法治“大餐”送到群众身边。

  

  为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该院创新“巡回检察组”法治宣传模式,将该县划分为8个辖区,在做好社情民意调研的前提下,由8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带队开展点对点法治宣传,将群众最关心的民事法律以“巡回检察节目单”的形式送到群众身边,群众参与率与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巡回检察组”深入校园、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普法受众达数千人。

  

  为民办实事

  

  做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被拖欠了半年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手了……”近日,王某某等6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来到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该院检察官发现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线索后,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仅用时2天就帮助他们成功追索劳动报酬。

  

  2018年,顾某雇佣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到其厂内务工。从2020年4月起,该厂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未再向工人发放工资。截至检察机关立案,顾某仍不予配合,非法拖欠王某某等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余元。王某某等人多次催讨,顾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支付。

  

  丹棱县检察院认为,顾某拖欠王某某等6人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王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

  

  为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检察官主动帮助6名农民工准备相关诉讼和证据材料,向丹棱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并积极与法院协商,由速裁团队进行快速审理。当天下午,检察官与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通过有理有据的释法说理,该案当场调解结案,顾某当场支付4万余元,剩余2万余元于两天内付清。

  

  群众事当家事

  

  做群众心中的自家人

  

  “我接受法庭的判决,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不久前,经丹棱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市民王某某向其父王某追索抚养费一案“尘埃落定”,被告王某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

  

  王某和前妻左某离婚时签订协议约定:子女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月底支付女方子女1000元生活费,子女校内校外一切教育费用由男方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由男方支付,超出1000元由双方共同承担。自母亲左某和父亲王某离异后,王某某也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但是,在支付了2年的抚养费后,王某就拒绝支付后续抚养费。而左某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支撑王某某的日常生活、学习等开销,中间多次向王某索要生活费,均遭拒绝,母子两人生活陷入困境。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丹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受理王某某向王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对王某某的家庭、生活状况及其母左某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围绕支持起诉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在针对该案的讨论中,检察官们一致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王某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费用的行为,已在事实上造成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

  

  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生活开支,该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并获得支持,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30798元,并责令王某今后每月月底前按期支付王某某生活费。

  

  “民法典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为‘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赋予了更多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督促我们在检察实践中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检察长说。


编辑:赵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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