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眉山市督察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眉山市开展例行督察。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举报电话:028-38424972,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1月24日每天9:00-12:00、14:00-18:00。举报信箱:眉山市A007号邮政信箱。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
编辑:廖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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