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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1-08-26 10:21:0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 赵文)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司法厅于8月24日公布《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出台《办法》,对于明确数据资源管理中有关各方的责权利,理顺管理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加强个人隐私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省大数据工作得到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平台建设等工作都已逐步展开,取得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目前全省尚无针对政务数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还缺乏系统性、统筹性、全面性的规范,不利于全省大数据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因此,亟需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有关可行做法和成熟模式加以规范,以立法有力支撑推动全省大数据工作在法治轨道下推进、有序开展。

  

  记者看到,《办法》共八章五十一条,分为总则、收集汇聚、共享交换、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监督考核、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对政务数据治理、共享、开放、利用、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规范,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推动我省全面推进数字四川、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办法》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建立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业务指导关系;规定政务数据资源收集治理规则;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鼓励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确定开放类型、开放条件和监管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办法》还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总则中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第六章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安全职责、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等方面来规范数据安全管理,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

  

  据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持续至9月24日。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司法厅,信函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发送至:scsftlifaerchu@126.com。


编辑:赵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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