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9月1日,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要求必须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进提升工作、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抓实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委务会1次、委务会3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整改措施112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行动,限时办结,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着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把时间节点,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修订《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委会、委务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召开专题委务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坚持应学必学、应学尽学。
二是推动政治建设。制定《眉山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实施办法》,推进全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举办眉山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暨平安眉山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市县政法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优秀年轻政法干部代表进行集中培训。按要求参加市委管理的政法干部和县级政法委、政法班子成员考察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务会上传达学习《向省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点事项的规定》。修订《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会同市级政法单位组建3个督查巡查组,对7个县级政法部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细化学习形式,加强学习管理。制定《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学习计划》,规范开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市委政法委干部职工全覆盖谈心谈话方案》,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谈心谈话。建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机制。
五是加强市法学会管理。2026年1月27日召开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每年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度法学会重点工作。
(二)平安建设方面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市、县、乡、村每季度、月、半月、周分析研判。出台《眉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眉山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案件补贴办法》,培育发展符合条件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法治惠民生、法治暖民心、法治筑安全等“东坡有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2025年10月下旬对各县(区、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平安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围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出系列主题报道。眉山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信息多次在中央电视台、长安杂志、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充分发挥市线索核查中心作用,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坚持常态化摸排,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抓好线索核查办理,提升线索核查质效。眉山市在2025年度平安四川建设考核中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市(州)。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
一是服务国省重大战略举措。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采取线上方式,与渝中区委政法委开展对接。赴重庆市渝中区学习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渠道。和重庆市渝中区委政法委建立维稳工作联系渠道,协作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市法院、市司法局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法治环境指标逐项进行分析并提出提升举措,形成营商环境测评复盘分析报告。指导市公安局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以扣代冻、四超冻结等违规“查扣冻”行为。督促政法单位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指导市法院召开全市执行工作会议,开展执行工作培训班、民商事审判实务培训班等多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指导市公安局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围绕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涉企执法等实战主题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专题会议、执破融合等机制作用,指导市法院建立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院庭长督办机制。
(四)推进政法改革方面
一是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7个县级、80个乡级综治中心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
二是统筹政法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案件办理流转率的通知》,加强全市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力度。督促相关区县做好案件办理上线率问题的整改。市综治中心会同市公安局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运维续购,扩充视频监控联网平台视频数。
三是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传达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眉山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抽查政法单位落实过问案件全程留痕记录。对县级政法单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修订《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委务会应学必学内容。按照《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要求,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主动对接、提前起草、限时审议”工作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全面梳理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二是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县级政法单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政法单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县级政法单位窗口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情况,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委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情况开展抽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干部纪律作风散漫问题进行提醒,及时纠偏。对全市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工作报告,组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是组织廉政谈话和廉政党课。对新调入干部和交流轮岗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和轮岗的干部进行任前(岗前)廉政谈话,做好记录并归档。2025年“七一”期间组织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廉政党课。
四是进行会议述责述廉。每年组织科级干部进行会议述责述廉,规范报送科级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对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不重视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是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工会活动,每次活动严格方案制定、活动组织、经费报销等流程。
二是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制定《公务用车驾驶岗位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车驾驶员的管理,并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对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派车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规定》,按照公车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建立公车管理台账,登记公务车辆用车里程、用油情况等,定期开展油耗数据分析。严格遵守“一事一租”原则保障用车需求,规范派车管理,及时将派车单存档。加强对后勤人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其财经纪律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范休假管理。
(七)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一是规范干部选任政策程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市委政法委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对干部选任各个步骤进行详细梳理,确保程序正确,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组织学习《公务员登记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时限要求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对2021年以来干部任免职文件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对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
二是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进行完善,对新录用的选调生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审,每年定期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对干部选任涉及的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形成《委机关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目录》。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收集、归档等工作,对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质效。
三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变更市综治中心法人,加强规范化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进行检查,确保会议、活动记录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对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对缺项内容进行核查,补充完善相关要素。
三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2026年月度任务提示清单》,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活动。
四是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对换届选举程序进行全面“回头看”,责令相关党支部补充完善有关资料记录。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五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复查,补充完善材料。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定发展党员流程图,并在机关党委委员会上集中学习。
(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修订《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原委务会议事规则。全面系统梳理委机关规章制度,及时将已不适宜的相关制度予以修订或废止。二是对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
三、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拟对相关区县、市级政法单位开展一次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的政治督察。
二是梳理编制情况,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市法学会机关干部进行轮岗,强化干部岗位锻炼,提升队伍活动。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委将坚持把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结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持续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夯实举措,加强督导,持续用力,确保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继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进一步运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3090685,邮政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西主楼5楼,电子邮箱:337082718@qq.com。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