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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和决定逮捕人数同比下降42.3%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05-11 11:52:5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省检察院公布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批准和决定逮捕人数同比下降42.3%


  5月7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近日公布了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筹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241人,决定起诉各类犯罪13570人。


  批准和决定逮捕5241人起诉13570人


  刑事检察工作中,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241人,同比下降42.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943人,同比下降42.2%,不捕率27.1%,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决定起诉各类犯罪13570人,同比下降12.2%;决定不起诉1785人,同比上升65.1%,不起诉率11.6%,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83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0.6%。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619人,同比上升55.5%。诈骗犯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316人,同比上升139.4%,占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总数的51.1%,同比增加17.9个百分点。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袭来。1至3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侦查148件。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63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95人。从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7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39人、16人。


  民事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06件,同比下降33.7%。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9件,同期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21件。其中,对9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7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0件。


  行政检察工作中,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26件,同比上升10.8%。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650%。同期审结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件。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75件立案974件


  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075件,同比下降76.5%。立案974件,同比下降74.5%,占受理总数的90.6%,其中民事类立案153件,同比上升2.7%,行政类立案821件。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585件,同比下降28%。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376件,占到6成。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62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4件;判决支持22件。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等808.6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6.2万吨;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8.585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04公斤。


  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50人起诉180人


  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248名;批准逮捕153人,不批准逮捕125人,未成年人不捕率45%。受理审查起诉涉罪未成年人411名;起诉386人,不起诉151人。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3人;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65人。其中,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50人,起诉180人,同比分别上升1.5%、18.4%。


  决定起诉黑恶犯罪598人起诉“保护伞”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最后的决战决胜阶段。今年1至3月,全省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5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3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719人,决定起诉598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6人。


  服务三大攻坚战中,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03人,起诉286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3人,起诉13人。对22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6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75人,起诉381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47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


  依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中,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9人,起诉133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等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72件。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340件,检察长办理的占6.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4.0%。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4人次。(周少跃 全媒体记者 赵文)


编辑:廖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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