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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岷江流域生态保护协作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09-30 09:25:4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第二次会议召开


  深化岷江流域生态保护协作


  昨(29)日,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第二次会议在松潘县举行,主题为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防汛涉灾相关法律问题。此次会议由省法院主办,阿坝中院、松潘县法院承办。省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阿坝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白玛罗尔伍,阿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出席会议。


  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对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考验。提高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筑牢上游生态屏障,减轻中下游地区洪涝灾害,法院责无旁贷。


  今年6月,在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首次会议上,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成都、眉山、乐山、宜宾8市(州)中院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家科研机构共同签署了《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贯彻落实协议要求,及时掌握岷江流域环境保护总体情况,继续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影响力。


  会议提出,要将自然灾害的法律应对纳入环境司法范畴,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环境事件的司法应对。一方面要统一工作部门,建议由环资庭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要理顺工作思路,加强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环境、卫生事件司法应对策略的分析和研判,力争将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工作打造成四川法院环境司法保护的又一闪亮名片。(高俊峰 记者 夏菲妮)


编辑:廖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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