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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10-23 07:50:1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全省法院第五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评审团现场评审


我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昨(22)日,全省法院第五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评审团在自贡中院现场评审了全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次庭审得到了评审团的高度评价。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熊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先琼,自贡市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自贡中院院长张天智,自贡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评审团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体现“庭审实质化”要素自贡市检察院以周某某非法获取自然人个人信息并利用其获利的行为侵害众多自然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自贡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非法获取10万余条自然人个人信息,通过将个人信息用于微信实名认证或直接出售给他人等方式,获利2万元……周某某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周某某将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庭审中,诉辩双方围绕这些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庭前会议充分发挥作用,厘清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庭审最大限度还原案件本身,诉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对抗……”评审团成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毅表示,此次庭审充分体现了庭审实质化。


  最终,自贡中院判决被告周某某对其侵害众多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向公益诉讼起诉人自贡市检察院指定的财政专账缴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2万元,用于公益事项的支出。评审团专家现场亮高分


  在大数据时代,人民群众对加强互联网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愈发强烈。在李毅看来,这次庭审在拓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极具普法性。“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能解决个人诉讼维权面临的成本高难题。”该案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示,通过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可提高侵害个人信息者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不法行为。


  主审法官认为,从本案查明的案件事实可以反映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确实存在“隐秘的角落”,该案对明晰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唤醒社会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具有积极意义。“这次庭审程序完整规范、清晰流畅,在证据审查中突出重点,审判人员分工合理,配合协调,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庭审。”评审团成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红告诉记者,对于此次庭审,她给出了103分的高分(110分为满分)。(记者 夏菲妮郭建民)


编辑:廖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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