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 让年过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近日,东坡法院多悦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案件——85岁的高龄老人邱某将三儿媳邹某诉至法庭。
多悦法庭收到此案后,先是与原告代理人沟通诉讼主体问题,得知原告与爱人(已故)育有四个子女,从1985年起,原告妻子由大儿子赡养并负责其衣食住行,原告由其三儿子赡养并负责衣食住行,原告妻子及原告的承包责任田则分别由大儿子、三儿子耕种。2020年,原告三儿子去世后,被告照顾原告不到位,2023年,原告居住的房屋倒塌,现已跟随大儿子居住生活。原告要求被告赡养或退还承包责任田未果,遂诉至法院。
为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若处理不好将会引发两起诉讼,一起赡养诉讼及一起返还原物诉讼,随即决定在案件受理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经征询双方意见后,法庭邀请原、被告所在村组的组长及原告大儿子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征询老人意见后,老人表示愿意跟随其大儿子生活,要求被告返还承包地,被告也同意返还承包田并提出不再向原告提供衣食住行,原告的大儿子亦表示同意自行赡养原告。但双方对返还承包地的面积争执不下,承办法官随即与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联系,并与组长再次核实,了解清楚了原告承包责任田的情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后在组长的见证下,双方对承包地的返还面积及四至界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即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由法庭出具了调解书。
一案解多纷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多悦法庭践行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多悦法庭始终保持司法为民初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细处着眼、小事着手,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坚持“一案解多纷”,探索创新基层共治、家门口解纷等为民举措,让法治新“枫”悦动万家灯火。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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