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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法院联合多方力量 助力残疾人农民工讨薪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3-09-14 10:34:0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洪雅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法院在线调解”方式,合力解决了一起残疾人农民工马某某的讨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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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5日,马某某受徐某某雇佣在洪雅县洪川镇水云湾茶楼从事装修粉刷工作,约定装修面积为3000多平方米,劳务费为6000元。截至2022年11月28日,徐某某的工程完工,拖欠马某某劳务费6000元。马某某多次向徐某某讨要工资无果,遂向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但由于徐某某系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在外市州务工,所以导致该案件一直无实质性进展。县检察院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工作台账中发现该案件线索,遂介入该案,并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马某某指派一名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8月29日,援助律师受马某某委托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支持起诉书、诉讼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该起案件进行快立快办。立案当天,承办法官王雪梅向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了解案情,并拟定解决纠纷方案。虽本案欠薪金额不大,但马某某系三级智力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且该案存在马某某讨薪的基础证据不全、徐某某长期在外市州务工等问题。根据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在线调解过程中,法官释法明理,徐某某承认拖欠马某某工资,并同意当庭向马某某支付拖欠工资6000元。在多方努力下,马某某成功追讨欠薪6000元,当天下午,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的共同见证下,马某某收到了徐某某支付的所有的劳务费,马某某的忧“薪”事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小案件大民生,面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洪雅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积极为民服务解难题,着力提升农民工的“安薪”指数。

  

  (张情瑜)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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