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月18日,由东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晟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在东坡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6月23日,东坡法院判决张某某偿还夏某某借贷104.2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夏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张某某与夏某某系“老挑”关系,在立案后,办案人员随即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张某某支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2022年4月15日,张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245383.20元,但未向东坡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仅将其中的10万元归还夏某某,其余款项用于其他支出。2023年11月7日,因隐匿与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拒不按报告财产令的要求报告财产,东坡法院对张某某司法拘留15日。张某某在司法拘留后,主动与夏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再次“爽约”,未按照协议约定归还欠款。
2024年3月26日,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罪行,7月25日,张某某家属代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部分支付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东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某自动到案,自愿认罪认罚,且一审宣判前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其与申请执行人夏某某有亲属关系,且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今年以来,东坡法院已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案3件,判决4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此提醒: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向法院申报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总有一些人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心理,花式“拒执”,耍小聪明逃避执行,这种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必然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