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提升镇街治理效能
眉山市聚焦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持续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大力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机构设置、下沉执法力量,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科学分批下放执法权力。采取“分类+分批”方式,将省政府明确的181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按中心镇、建制乡镇和街道三类赋予乡镇(街道),同时,将条件成熟、基层急需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立即赋予,现阶段无法承接的制定计划分批赋予。积极探索赋权培养期制度,培养期由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县级部门承担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履行配合职责,破解赋权后行政处罚权激增,基层“接不住”的问题。
整合平台优化执法架构。统筹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构建“网格发现、乡镇主体、片区协调、县区统筹”四级综合行政执法架构,分批承接省政府赋予乡镇(街道)的125项行政处罚权,解决镇街执法发现难、处置不及时、重大问题推诿扯皮等问题。统筹设置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建立片区执法调度会21个,编制“主体、联合、日常”3张执法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高频发以及重大执法事项。
力量下沉建强执法队伍。采取“固定制、常驻制、联系制”三种方式,大力下沉县级部门执法力量,新增乡镇(街道)执法人员962人,增幅达216%。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证。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新增持证人员1613名,全市乡镇(街道)干部执法证持证率已由5%提升到50%,不断壮大基层自主执法力量,推动“人人持证、全员执法”常态长效。
(刘旭东)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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