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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法院:80多岁老翁将三子女告上法庭......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5-04-18 09:18:25 】 【 来源:丹棱县人民法院

  近日,丹棱县法院张场法庭来了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


  80多岁的朱大爷与妻子徐大娘育有两儿一女。2013年徐大娘因病去世,朱大爷一直随大儿子生活,2022年朱大爷因病双目失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儿子要外出务工,朱大爷便花钱雇佣邻居照顾自己,每月护理费1200元。期间,朱大爷多次就赡养问题找到村委会请求帮助,但始终未能与子女们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朱大爷只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赡养纠纷在传统观念上是家务事,法院调解家务事还得深入当事人生活环境,找到‘病根’才能‘对方抓药’。”


  鉴于乡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丹棱县法院张场法庭总结提炼乡镇综合工作法,本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凝聚解纷合力。


  为了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跟老人所在高河村村委会取得联系,就纠纷情况进行信息对接,了解实际情况,随即组织仁美镇综治办、高河村村委会干部开展联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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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行动不便,张场法庭把调解场地搬到高河村村委会,调解现场,气氛一度紧张。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朱大爷的现实生活困难,还应考虑家庭关系的修复和今后亲情维系。承办法官先向朱大爷的三名子女详细释明了民法典中有关赡养义务的规定,也耐心倾听了三名子女各自的苦衷和想法。围绕矛盾焦点,逐一阐释天理、国法、人情,针对老人后续的居住安排、生活费用分担方式、医疗费用承担比例等提出了易于接受且可行的方案建议。


  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朱大爷跟随长子生活,由长子照顾朱大爷的食衣住行,二儿子每月支付800元赡养费,超过2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两个儿子均担。


  刚刚调解完这一头,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雄义村村委会,另一位无助的老人正等待法律的帮助。


  “请求判令被告每人每年给付原告大米150斤、清油6斤、猪肉12斤、猪边油5斤,零用钱穿衣费用1500元......”老人的起诉书里这样写道。


  从村委会干部的讲述中,法官得知这家人之间的矛盾涉及到土地分配、生活琐事等多个方面,老人已故丈夫留下的2亩口粮田成为了这次赡养纠纷的导火索。


  法官分别与老人的子女们沟通,从法律出发为大家解释土地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原则,结合自身家庭经历,语重心长劝导:“母亲在,家就在。不要老盯着赡养过程中谁付出多一点少一点,亲情是无价的......”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各方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


  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赡养老人,不但缺德,而且违法。积极关心赡养父母,不但是履行法定义务,更是在身体力行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榜样。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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