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法院调解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创新调解模式高效化解著作权纠纷
近日,仁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桑某与某幼儿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成为基层法院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的典型范例。
桑某系某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2023年,某幼儿园未经其许可,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使用该作品。桑某认为幼儿园的行为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万元。
法院受理后,发现该案此前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未果。考虑到幼儿园因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多次在发布食谱时直接使用网络图片,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商事调解组织进行专业调解。
调解过程中,擅长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结合类案裁判规则,明确调解方向:幼儿园立即停止侵权,著作权人则在赔偿金额上适当让步。为降低解纷成本,调解员组织双方在线协商——对幼儿园,阐明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强化其法律意识;对桑某,说明幼儿园无主观恶意且已删除作品,建议合理调整诉求。
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幼儿园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桑某300元,款项当场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调解员深挖纠纷背景,兼顾情理法平衡,通过“在线调解+以案释法”高效化解矛盾。同时,以案为鉴,督促幼儿园加强公众号内容审核,从源头预防侵权风险。
该案例展现了基层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创新实践,为同类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与推广。
(仁法宣)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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