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在洪雅县召开全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暨沱江流域环资审判协作机制第六次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必须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固树立生态安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的大局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制度机制,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会议要求,强化审判职能,守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之“责”。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强生态系统司法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扎实推进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延伸司法服务,倾尽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之“力”。要持续助推产业绿色转型,护航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服务“双碳”目标实现,把绿水青山的高颜值转化为经济发展的高价值。深化司法协作,扎牢生态环境资源协同治理之“网”。要持续深化系统内部协作,加强内外衔接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狠抓司法改革,提升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能”。要完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探索创新环资案件审理规则,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管理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成都中院、宜宾中院、成铁中院、汉源县法院、峨眉山市法院就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及集中管辖工作作交流发言。成都中院、自贡中院、泸州中院、德阳中院、内江中院、眉山中院、资阳中院就沱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情况作经验交流,洪雅县法院、富顺县法院、仁寿县法院就运用“纽扣法庭”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作经验交流。
会议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通报了2024年全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