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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再深化 跑出行政争议实质解纷“加速度”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5-04-28 15:04:2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由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共同举办的我省第二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结束。为期4天的培训中,研讨交流气氛热烈,市(州)法院代表与司法局代表纷纷就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分享了各自的“锦囊妙计”。


  数据显示,2024年,我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6286件,是2023年的1.97倍,案结事了率达89.05%,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2025年第一季度,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20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3%。


  点位:绵阳市司法局


  构建府院联动新机制


  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


  今年4月,一面印有“心怀百姓化解土地困局践行职责彰显复议温度”的锦旗,由律师谭颂送到了绵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手中。作为一名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代理律师,谭颂真切感受到绵阳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实打实的便利——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复议案件,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仅提升了办案质效,更通过阳光透明的程序赢得了群众信任。”谭颂感叹道。


  近年来,绵阳市司法局以规范化行政复议办公场所为建设阵地,以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多元共治为重要抓手,建立11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力推动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现“全覆盖”实体运行,涌现出市本级“绵言细语”、安州区“信复安议”、涪城区“心涪口复”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行政复议品牌。


  在某公司与某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构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邀请法院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与“背靠背”调解,并通过“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机制对被申请人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体检”。最终,被申请人在案件中止期间自行纠错,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并向复议机构赠送锦旗,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型升级,绵阳市构建起“府院联动”新机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位推动行政复议机构联合人民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参与重大群体性案件化解。“该机制通过整合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优势,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分析争议焦点、生成调解方案和推荐类案,形成了多元协同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绵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种行政争议化解体系的核心之处在于“源头预防+多方协同+实质化解”,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重大案件调解,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等专业力量加持,延伸个案监督效能,实现争议化解与规范执法良性互动。今年以来,绵阳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53件,同比增长67.16%,调解(和解)91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点位:泸州中院


  深化府院联动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近日,在泸州市古蔺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一场关于拆迁补偿的行政争议案件顺利化解。在这场调解中,“泸法麒麟”行政争议辅导站法官、调解人员、原告及其代理律师、镇政府干部及综治办工作人员等多方共同参与,最终促成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谢谢‘泸法麒麟’辅导站的法官和调解工作人员,我反映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当事人陈某某激动地对法官说。


  “府院联动”共促多元解纷。近年来,泸州市坚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各方参与”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全市落地落实,目前,已成立8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投入实质性运行,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在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中,法院对争议进行研判,针对有实质化解可能性的争议,先行委托属地辖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化解。此外,泸州市还建立了8个“泸法麒麟”行政争议调解辅导站,法院提供化解指导,分析案件情况并给出风险提示意见,实行诉讼指导前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抓前端,治未病。泸州法院在总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调”工作机制,即“行政机关先调、复议机关促调、司法调解共调”。行政机关先调,是指对于尚未立案受理的行政争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给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随即函告行政机关,提醒行政机关重视并主动化解纠纷。复议机关促调,是指对于行政机关无法自行化解的行政争议,由复议机关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协同法院专业力量,充分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司法调解共调,则是指人民法院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指导单位,为其提供证据收集、法律咨询或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分析案件情况并给出风险提示意见,对达成的调解协议适时引导进行司法确认,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


  “自‘三调’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市行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凸显。”泸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泸州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先行化解案件167件,大大分流了进入诉讼案件,实现前端治理、关口把控。


  点位:泸州市司法局


  “复议+调解”双轮驱动


  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


  近年来,泸州市司法局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抓手,推动市县两级全覆盖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探索多元解纷实践经验,凸显出“全”“联”“调”的鲜明特点。


  泸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字在于泸州市构建了“前端-中端-末端”全链条争议预防化解机制,通过前端规范执法、中端复议联动、末端司法协同,实现“防错”和“纠错”统一。“联”字在于通过数字化赋能、标准协同、流程再造,有效打通执法、复议、诉讼三环节衔接的信息沟通不畅、裁判标准尺度不统一、争议化解机制不完善等堵点问题,实现个案纠错向系统治理的转变。“调”字在于通过全链条争议预防化解机制运作,让当事人合法权利获得救济,程序上不再启动新的法律程序,实现定分止争。


  今年年初,泸州市民夏某某因2024年11月涉嫌酒驾,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夏某某不服,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复议机构发现执法现场仅有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违反了执法检查过程中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的相关要求。然而,被申请人却坚持己见,不接受复议机构的调解建议,案件陷入僵持。关键时刻,行政复议机构邀请“法检”调解专家介入,多次为被申请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其认识到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情形,主动撤销处罚决定,申请人也撤回了复议申请。


  在该案中,“法检”力量和调解专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然而,在未构建“法检”协同调解机制前,泸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主要依赖行政复议机构主导的内部调解模式,调解主体单一化问题突出、调解手段程式化明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不高。为此,泸州市引入“法检”力量和调解专家,通过整合司法机关的法治资源与调解组织的柔性解纷优势,形成“专业研判+程序优化”的协同机制,也成为泸州市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支撑。


  “复合型调解模式使案件调撤率显著提升,平均调解周期明显缩短,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重提升。”泸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数据显示,泸州市今年一季度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1件,调解13件,调撤率为42%,泸州市纳溪区调撤率达60%。


  点位:遂宁中院


  打造“双轮驱动”新范式


  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为深化巩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遂宁市行政审判和复议机关在“专项+日常”共进发展模式上积极探索,构建起“复议+诉讼”双渠道解纷机制,打造“双轮驱动”新范式,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据介绍,群众自身更倾向于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作为自己的权益救济渠道。然而,长此以往,从法院角度来看,会造成矛盾过于集中、司法资源过载、治理渠道有限;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则会造成救济成本高、时间周期长、举证要求高、救济效果有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的问题。“基于此,‘复议+诉讼’双渠道解纷机制能够加强复议机关与法院的衔接配合,有效缓解单一诉讼模式的弊端。同时,司法复议具有行政领域的专业性和灵活性,法院聚焦在合法性审查,形成‘专业复议+司法终局’的互补分工。”遂宁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在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中,遂宁市如何以复议审判双引擎实现共赢多赢?在立案环节,遂宁法院精准识别案件类型,对首选诉至法院的案件引导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辅以复议申请快速转办通道,及时实现复议引流。遂宁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应收尽收”,增强行政复议对争议的吸附力。同时,在复议过程中,法院加大实质解纷的指导力度,与复议机关共同促成化解、和解效果。


  在涉企服务上,针对大型企业与政府之间涉协议类、行政处罚类复议诉讼案件,法院和司法局同步介入研判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利用司法行政复议科负责府院联席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对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提交市级府院联动平台处理,有效责成涉案行政机关切实采取措施实现化解效果。


  此外,为优化府院联动,遂宁法院聚焦重大案事件协调、改革推进、风险防控等领域,以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为中心平台,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不断促进府院良性互动。同时,建立健全“法治督察+行政复议+司法监督”协同机制,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行政复议救济、外部司法审判的联动,形成闭环式法治监督网络,力促行政争议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一揽子”化解可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 实习生 罗的妮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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