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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条现形记——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虚假诉讼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3-06-02 09:15:5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这是我前妻几兄妹合起伙来给我下套的,这个钱我没有借,检察官你们要替我做主呀……”近日,王某某拿着眉山市彭山区法院民事判决书来到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彭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佳红耐心听王某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和案件当事人特殊关系,刘佳红认为这个案件可能存在虚假诉讼。

  

  申请监督 牵出虚假诉讼线索

  

  据悉,王某某与张某萍原系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粮油公司,王某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萍为监事,两人各持股50%。2015年,王某某与张某萍夫妻感情破裂,粮油公司的实际经营权由妻子张某萍掌控,丈夫王某某三次诉讼离婚,在第三次即2020年9月,彭山区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在离婚纠纷期间,王某某成了另一纠纷的被告,他和张某萍作为共同被告被张某萍的哥哥张某明诉至法院,请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46万元。庭审中,张某明向法庭出示了借条、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彭山区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判令王某某、张某萍二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张某明借款46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

  

  拿到判决书后,王某某一肚子委屈,他认为46万元借款是前妻和其哥哥串通起来虚构的借款,于是到彭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抽丝剥茧 破解兄妹借款秘密

  

  “张某明在法庭出具的借条上只有张某萍一人的签字,王某某对46万元借款毫不知情,张某萍到底有没有借款必要?张某明和张某萍是亲兄妹,种种迹象符合虚假诉讼的特征……”刘佳红思考着。

  

  为了弄清张某明和张某萍兄妹间的借款真相,刘佳红决定从案件当事人的相关账户银行流水入手调查,她多次到中国农业银行、眉山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对案件涉及的4个人8个账户937项交易明细进行跟踪查询,分析梳理。最终还原了涉案的46万元资金走向:张某萍账户分三次转账给张某群(张某萍妹妹)账户78.1万元,同时要求客户将自己粮油公司的一笔货款11.45万元打入张某群账户,张某群账户转出46万元到张某明账户,张某明账户转出46万元到张某萍账户,46万元资金就这样在三兄妹账户间互转。

  

  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刘佳红便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三兄妹在一开始的询问中拒不承认,一口咬定46万元就是真实借款。刘佳红对三兄妹身份背景、社会关系、家庭情况进一步深入了解,分别对3人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在办案中主动向眉山市检察院汇报,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分成三组对涉案人员同时进行询问。

  

  最终,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客观证据面前,当事人张某萍承认了这笔46万元借款有部分是虚构的,是因为其前夫王某某婚内出轨,用两人共有资金给第三者购买车辆和房产,让她深受伤害,她接手掌管粮油公司后就开始转移财产,所以多次转账给张某群。同时为报复王某某,她便向张某明以借款的方式虚增了一笔债务,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让王某某承担这笔债务,离婚时分不到任何财产。

  

  能动履职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彭山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后决定向彭山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彭山区法院对王某某、张某萍与张某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予以再审。后彭山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再审,今年1月,彭山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对该案进行再审,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由原审被告张某萍负责偿还张某明借款9.2万元,王某某不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可以制裁罪恶、定分止争,但也可能被恶意利用,成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工具。但无论如何伪装都逃不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去伪存真,还原事实真相,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让虚假诉讼无处可逃,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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