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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征程系列报道之一“3+3”模式践行公益诉讼初心使命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3-08-16 09:42:40 】 【 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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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现场

  

  2017年7月以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体谋划双融共促,坚持能动履职,直面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以“三注重+三构筑”模式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深入破解公益诉讼发展难题,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前列、争表率、做示范,用扎实的办案成效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注重机制建设

  

  构筑社会参与崭新格局

  

  ——挂图作战,明确公益诉讼“指向标”。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思考,有序推进,挂图作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11月,仁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党委领导、源头防治、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依法办案等五大工作原则,细化10项工作任务和程序,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作配合等机制,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机制,优化公益诉讼“助推器”。研究制定《提起公益诉讼实施意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管理办法》《“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等文件,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网格化机制;设立“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联络点,拓宽线索来源;聘请行政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多方协调,打造公益诉讼“聚能环”。强化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与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水利工程行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席会议30余次,有效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在办理液化气行业存储、销售、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协调督促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开展专项排查30余次,排除安全隐患160余处,收缴不合格液化瓶约17吨;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设置专业配送车辆59辆,设立专业配送人员78人,推动液化气行业规范运营,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

  

  注重服务大局

  

  构筑公益保护检察屏障

  

  2017年7月以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0余件、立案300余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28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4件、资源保护类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1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件、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案件1件、安全生产和公民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39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2019年11月,该院“五重五筑”公益诉讼工作模式,被市委政法委采纳并在全市推广。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助推“大美仁寿”建设。该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专项监督,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黑龙滩、球溪河、泉龙河等水域保护。2017年以来,督促整治恢复林地耕地1730余亩、补种林木1万余株,督促清运垃圾7万余吨、整治河道43公里,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

  

  该院办理的最高检挂牌督办的视高泉龙河水体污染案,开展泉龙河和柴桑河全域30余公里排污口清查、排污管网建设、河底清淤,协调开展泉龙河流域生态补水工程建设,总体推进泉龙河和柴桑河生态环境一体化布局,助推地方党委政府投资约32亿元,以点带面解决全域环境治理问题。该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和2020年四川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例,入选第二届渝川黔滇藏青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典型案例选编。

  

  聚焦食药民生热点,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该院深入推进“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活动18次。开展网络餐饮平台、小灶酒和小酒作坊亮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规范全县300余家榨油小作坊、小灶酒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二次供水”专项检查活动,清查城区20余个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违规经营问题,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强化国有资产保护,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该院建立检审协作机制,开展全县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专项核查,督促收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3万余元;开展全县各乡镇(街道)居民违规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专项行动,办理案件32件,督促收回123人违规领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20余万元。2017年以来,督促收回国有资产1450万余元,其中督促收回耕地占用税1400余万元。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保出让金收缴到位。该院持续推进“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专项清查5次,督促追缴长期拖欠的土地出让金约2.5亿元。

  

  注重诉讼监督

  

  构筑公益保护价值目标

  

  强化部门联动,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该院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公益诉讼工作全过程,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层面破解工作难题,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诉前检察建议环节,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在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监督活动中,协调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开发商进行诉前磋商,召开圆桌会议,督促开发商在诉前缴纳拖欠的土地出让金2.16亿元。

  

  聚焦群众关切,实现监督质效两提升。该院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有效监督,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分析精准、解决长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店、流动摊贩经营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排查摸底,督促县市场监管局排查整改学校食品安全等隐患30余处;针对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份,督促开展保健品和药品经营集中整治行动40余次,督促收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品1200余瓶,推动县域300余家药店规范经营,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双提升。

  

  (辜玉刚 王桢 文/图)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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