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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四川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事)例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4-04-22 10:06:42 】 【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

  4月1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3年四川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事)例。其中,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项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成功入选。


张某某、项某某等人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男,58岁,个体经营者。


  被告人项某某,男,58岁,个体经营者。


  被告单位兰某印刷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南溪市,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被告人叶某某,男,59岁,网店经营者。


  被不起诉人徐某某,男,28岁,工人。


  2017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一厂房内生产上海吉利旗下的双面刀片系列产品。经查,张某某向叶某某等人销售“吉利牌”双面剃须刀片和超级蓝双面剃须刀片金额共计91万余元。


  2019年以来,被告人项某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浙江省宁波市洪大路一厂房内生产注册商标为“飞鹰牌”的单面保安刀片。经查,项某某向叶某某销售“飞鹰牌”单面保安刀片金额共计56万余元。被告单位兰某印刷有限公司明知项某某未获授权,为其生产印制“飞鹰”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盒和包装纸,价值49万余元。


  叶某某等人在经营网店过程中,从张某某、项某某处进购侵权刀片,通过网络平台大量售卖,非法经营数额达97万余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3月,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坡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查办下游销售点过程中顺藤摸瓜,一举查处了上游浙江省宁波市和台州市两处生产销售假刀片的窝点和一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窝点。


  2022年6月,高新区分局对项某某等人提请批准逮捕,东坡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项某某,另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3人。


  2022年10月至12月,公安机关分批次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涉案管辖。本案假冒刀片经叶某某等零售商通过网络销售至东坡区及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工作,对此,东坡区检察院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角度出发,同公安、法院协商一致,明确将其他地域的案件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追诉遗漏单位犯罪。公安机关未将兰某印刷有限公司列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经对在案证据全面审查,兰某印刷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基于公司意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检察机关依法追加兰某印刷有限公司为被告。


  三是成功追赃挽损166万元。东坡区检察院加强释法说理,侦查阶段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100万元,审查起诉阶段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66万元。


  四是准确认定侵权产品数量。东坡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张某某经营的生产厂除生产案涉产品外,还存在大量正常合法订单。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对已扣押的刀片分类梳理,准确区分出侵权刀片的类别、数量,剔除非涉案产品,确保涉案财物的依法处理。


  2022年12月,东坡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对张某某、项某某、叶某某等8人提起公诉,对徐某某等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生产工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5月,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项某某、叶某某等8人分别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一百二十万元不等,除张某某、项某某外,其余被告人适用缓刑;被告单位兰某印刷有限公司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一)形成司法共识,解决网络犯罪管辖争议。网络售假类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地域宽、范围广,在管辖权问题上存在争议,检察机关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推动三家就管辖问题达成共识,集中侦办力量,确保办案质效。


  (二)精准把握网络售假案件特征,严厉打击上下游犯罪。相较于传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案件犯罪金额大、涉案面广、金额认定难,通常形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及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一体的犯罪链条。检察机关在办理类案时,应当准确把握案件特点,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具体建议,引导公安机关通过网络终端销售环节反向追踪漏捕漏诉,依法追究产品供货商、生产商等相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精准打击上下游犯罪。


  (三)厘清涉案财产权属,保障案件办理的同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根据涉案财物具体属性和特点,引导公安机关明晰涉案财物权属,细化梳理已扣押财物的类别、数量,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及时予以解封,保证企业正常运行。


编辑:骆凤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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