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自己被“捕”
非法捕鱼,自己被“捕”
洪雅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非法电鱼,是一种绝户式的捕捞方式,被电过的鱼即便能逃脱,也会导致畸形、无法繁殖,对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破坏极大。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七里坪派出所始终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坚决打击整治禁渔期期间非法电鱼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用“警察蓝”守护好“生态绿”。
2022年7月25日凌晨1时50分许,七里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疑似有人在高庙镇白沙河内非法捕鱼。民警赶赴现场后未发现非法捕鱼人员踪迹,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后在高庙镇花溪源社区一农户家外发现有一可疑车辆,民警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了电鱼的工具,并在现场查获疑似被捕捞的鱼数条,随即民警传唤罗某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罗某(男,38岁,高庙镇人)如实供述了其携带禁用工具在白沙河内进行非法捕鱼的事实,共非法捕获水产品约重1斤。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水环境。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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