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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以法活人”法治思想对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启示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2-06-22 10:53:29 】 【 来源: 四川省法学会

  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三苏祠时指出: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而苏轼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者之一,其“以法活人”的法治思想对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启示作用。


  一、“以法活人”的成功实践

  

  元祐七年十一月初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守兵部尚书兼侍读苏轼结合自己在黄州、浙西的现状(臣顷在黄州,亲见累岁谷熟,农夫连车载米入市,不了盐茶之费;而蓄积之家,日夜祷祠,愿逢饥荒。又在浙西累岁,亲见水灾,中民之家有钱无谷,被服珠金,饿死于市),上书《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奏》:臣闻以物与人,物尽而止,以法活人,法行无穷。意思是:将货物送给别人,等到货物送完了,则援助就断绝了。而如果通过法律的途径,让人们更好地生活,那么在法治的社会里,经济发展就会得到持续的发展和繁荣,人们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点:以法活人。笔者认为东坡的法治思想的核心就是:司法、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平竞争,促进货物流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由于贸易不畅通,导致黄州的谷物卖不上价钱,浙西的丝绸换不成粮食,致使民众依旧困苦。只有确保货物流通,才能实现各取所需,物尽其用。从以下苏轼亲自办理的两个案例,就可以看出先生高超的执法水平。在不违背法律的原则下,灵活处置,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避免了执行难的问题,而且还为年轻人提供了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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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画扇解纷

  

  苏轼在任杭州通判时,一位绫绢商人到衙门状告一个制扇人欠他二万购绫绢的钱不还。经审理证实制扇人确实欠绫商人二万绫绢钱,但因天气寒冷扇子滞销、其父亡故花了很多钱的原因,无法及时偿还购绫绢的钱。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苏轼可以当庭判决被告立即还钱或分期还钱。但苏轼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让匠人把扇子拿到衙门,挑出二十把白色夹绢团扇,在上面画图题字让被告拿去卖。当地欣赏苏轼字画的人争相购买,二十把扇子顷刻间卖光。苏轼用他的善举和对法律的独到理解帮助制扇人还清了债务。

  

  案例二 顺水推舟

  

  苏轼在主政杭州时,贫穷书生南剑州乡贡进士吴味道因州试中榜进京赴考缺少路费而将两大卷物品(二百匹建阳小纱)冒苏轼之名在包裹上写收条以图逃税,带到京城倒卖赚些银两作为路资。吴味道实施逃税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苏轼念及吴味道的辛苦与穷困,考虑到他并非恶意逃税,于是把他放了。还命人揭去包裹上的旧封,亲自另题自己的详细官衔,同货物一同送到东京竹竿巷苏侍郎宅,并亲自给苏辙写了书信。写完书信交给吴味道,笑呵呵打趣道:“劳驾将此信转交吾弟。你放心便是,此行即使上天去也无妨。”既避免了考生的不良记录,也为考生拓宽了人生之路。

   

  二、市场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执法的侧重点也是不相同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限制流通的执法多一些。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流通的执法则多了很多。特别是在新冠病毒多次反复的情况下,则提升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稳就业促发展的高度。

  

  2022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给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济越发展,市场监管的作用和地位就越重要。反之,则无足轻重。如果没有经济的流通,市场监管也就没必要存在了。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市场监管必须坚持党中央关于“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要求,花大力气下大决心,不断推进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促进“高质量”发展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促进本地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相关特色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家标准和省、市、县地方标准。积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主动指导培育企业申报国家专利工作,加快专利成果的转化。积极开展驻厂驻点专项检验检测服务。大力推动银企合作,加大支持力度,指导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园落地,推动产品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机制,助力企业自主创新。

  

  (二)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作为第一责任

  

  积极制定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依托“营商通”平台,全面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免费寄递、容缺受理十告知承诺”等服务新举措。对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风险的市场主体,按照风险等级,分别实施预警警示、行政提示、自动修复等主动服务举措。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证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无法及时办理的,实行远程核查,先证后查,延期补办等特别措施。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使用远程电子处方服务、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品销售专柜。

  

  (三)把推进“智慧监管”建设作为强化监管力量的重要抓手

  

  针对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和人员严重不足的实现,必须向科技要力量,加快企业信用、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等“智慧平台”的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及时反馈经济主体在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容易发生不合格、产生消费纠纷的情况,提示经济主体加强自身质量管控,加大售后服务,避免消费纠纷。同时,大力气建设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企业信用、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等“智慧监管”平台,做到精准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质量的抽样抽检的频次和覆盖面,对问题产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止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故。同时,帮助生产企业分析查找其原因,提高工艺水平,加强原材料进口检验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确保产品质量。

  

  (四)把“执法为民”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

  

  市场监管执法,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通过执法活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制假售假造假、不正当竞争等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坚决从重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制订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规范性规章,确保落实到位。对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违法所得较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坚决纠正为办案而办案,为罚款而罚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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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苏轼书《醉翁亭记》拓本 三苏祠博物馆藏


  (作者: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曾扬)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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