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两周年,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全民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5月17日上午,东坡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在金太阳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公安民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法律条文释义,结合“答题小游戏”“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性和参与性。现场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
下一步,东坡区公安分局将继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不断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接下来
大家一同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什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了保证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反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法律。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接下来让我们熟悉下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吧!
三大概念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和适用法律;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和“软暴力”行为的定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行为?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六大亮点
敲黑板!解读法条要点!
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01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应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02
对特定罪犯,要异地执行刑罚。
03
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刑满释放后,要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和日常活动。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工作重点。
01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02
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底线禁区,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
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防止有组织犯罪人员干扰、破坏选举,渗透基层组织。
01
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制度作了规定,明确要求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01
对发展未成年人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严惩。
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坚持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
01
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黑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
01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本人或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有关单位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02
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职责及协助配合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我们相信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后盾下,社会安定有序,人民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