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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给女友分手能要回吗?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3-02-01 09:30:3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恋爱期间男友多次转钱给女友使用,分手后欲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退钱……日前,金堂县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据了解,1年前,张某和李某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并相谈甚欢,于七夕节当天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二人同居后,收入同用。后来,二人关系逐渐恶化,女友李某提出分手并离开了张某。

  

  分手后,张某认为,自己在恋爱期间多次转钱给李某使用,现在分手了,钱能否要回来?于是,在多次要求李某“还钱”被拒后,张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前女友诉至法院。

  

  金堂县法院承办法官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理清了每一笔转钱的过程。法院通过审查认为,案涉款项属于张某在恋爱期间对李某的赠与,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故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恋爱期间往来款项性质可能有多种,需结合案情实际予以认定。本案中,一方为表示好感或增进感情,主动赠送对方一些财物且对方予以接受,此行为涉及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物转移后,原则上赠与人不得再主张返还;特殊节日或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意的无条件赠与行为,如“520”、“1314”、生日红包等。

  

  什么是不当得利?法官解释道,《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若欠缺给付目的或给付目的不能达到而发生的给付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财产,从而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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