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执法聚焦 >
杀猪盘“国际化”?冒充美女骗“老外”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2-07-22 09:12:2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冒充年轻美貌、事业有成的女性,寻找目标,谈情说爱,诱导投资,钱到手后,拉黑走人……这样的投资诈骗套路屡见不鲜,但骗外国人建立的投资平台,你见过吗?不久前,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一审宣判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周某某、许某某、陶某某4年8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1万元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时间回到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3月,陶某某作为实际控制人先后成立3家公司,并与许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分工合作,以公司名义招聘业务员伪装成年轻美貌、事业有成的女性,再根据事先筛选好境外男子信息,使用网络聊天软件配以美女头像、照片骗取对方信任,随后引诱对方投资。

  

  杜某明知陶某某搭建平台,寻找海外银行账户用于诈骗海外客户,仍积极介绍“李总”(在逃)与陶某某认识。“李总”向陶某某提供了某平台资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及大量海外银行账户,用于收取被害人投资款。该平台在收取部分手续费后,再将剩余款项转给陶某某。

  

  为避免被其他平台扣除手续费,陶某某等人与董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合作开发MT4/MT5平台,进行虚假投资。MT4/MT5平台可以进行后台操控,待被害人投资后,通过人为操纵、控制上述软件的后台数据,制造被害人投资亏损等假象,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

  

  青羊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某、许某某、周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杜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陶某某、许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系共同犯罪,其中陶某某、许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某、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陶某某、许某某、张某某均当庭认罪,被告人周某某、杜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被告人周某某退缴全部非法所得,被告人杜某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公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谨防上当受骗。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编辑:叶萍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