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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31强候选人网络宣传展示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3-07-05 11:03:06 】 【 来源:眉山市委政法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法治眉山建设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去年12月,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社局、市法学会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启动以来,共收到来自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及媒体推荐人选55名。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经初步审查、集中推荐,并报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共有31名候选人进入网络展示环节,现将31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展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黄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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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龙,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仁寿人,1982年3月出生,现任眉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2年,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黄金龙深耕案件审理“责任田”,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提炼“严细深实”四字审理工作法,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敢于说“不”、善于说“行”,切实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6年来,累计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50余件,无一申诉、无一不起诉、无一判决无罪,办理的某公司董事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其本人入选全省案件审理人才库。他善用调查研究“传家宝”,坚持问题导向,从一起吸毒案件暴露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入手,组织对类案处理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深入调研,并深化运用调研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研究出台办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吸毒案件工作提示,有效解决相关案件处理不规范不平衡的问题,有力维护党纪法规刚性权威。他巧用治病救人“问诊法”,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坚持与被审查调查人面对面开展两次谈话,一次是审理谈话,侧重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对自身错误的认识,做好释纪明法工作;一次是处分宣布谈话,注重做好情绪疏导和心理安抚,化解思想上的“疙瘩”。同时,扎实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处与教育共用、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面向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暖心工程”,创制“望闻问切”工作法,精准施治、对症下药,促使受处分人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周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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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建玲,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乐山人,1979年7月出生,现任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政治部主任。2020年,获评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担当作为,当好依法行政“参谋员”。周建玲严把合法性审核关,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为政府决策把好关口、防范风险,为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500余份;优化法治供给,全覆盖打造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深化基层依法普法治理,牵头创建省级“枫桥司法所”,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服务大局,当好社会稳定“排雷手”。周建玲迎难而上,主动请缨担任公铁物流园、恒大、融创项目问题处置法治保障专班具体责任人,分析研判相关法律问题。组建法律顾问团,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单兵作战转向团体协作,出具法律意见100余份,为推进问题楼盘的处置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勇于探索,当好创新突破“拓荒人”。针对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多的实际,周建玲精准对接项目和企业法律需求,为腾讯音乐、清华附中等重大项目的招引落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对接司法部门,厘清行政执法权限,严格规范新区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完善新区的政法体系,她组织专业律师深入研讨,与相关部门到其他新区学习,提出适合新区的解决方案,助推“法治新区”迈出了关键一步。


3.余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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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宁,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夹江人,1985年6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9年,获评全省法院庭审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获评全市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21年,获评2020年度平安眉山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余宁先后审理了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30”专案、全市首起“套路贷”和苏某等32人跨国电信诈骗案和梁某等23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大要案件。在苏某等32人跨国电信诈骗案件6个月的审理过程中,余宁查阅完成500册案卷材料,梳理数百名被害人被诈骗的具体经过和金额,最终形成了近800页的文字材料,案件得以顺利审结。该案审理经验在全省法院召开的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评为2019全省十大电信诈骗典型案例。“7·30”案件为审理“由赌入黑”特大跨境赌博案件起到示范作用,为《两高一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贡献眉山经验。余宁还先后独立审理了冯某抢劫、故意杀人案和任某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在眉山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杀人案件,他悉心阅卷,精心梳理证据,最终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此外,他积极参与全市禁毒宣传和留守儿童保护工作,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毒品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污染环境犯罪及养老诈骗等一系列涉及民生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平安眉山建设贡献力量。


4.吴燕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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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燕伶,女,汉族,四川岳池人,1981年7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2019年“四川省法院办案标兵”,2020-2021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吴燕伶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近20年,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无一错案,服判息诉率达99%。她坚持“多元化”推进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积极参与调解中心建设,整合个人调解室、行业调解组织、法律职业群体等民间解纷力量,组建了一支62人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力促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主导研发“智调助手”线上分案系统,实行“抢单制”分案模式,工作做法受到省高院院长王树江肯定。牵头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财产保全服务窗口”,对财产保全类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及时有效预防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促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吴燕伶始终坚持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实体裁判公正,调解的案件无申诉无上访。针对民间借贷、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秉持“多调少判、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力度,24小时高效结案化纠纷。吴燕伶善于创新机制,力促各项工作提速增效。牵头拟制《法律文书送达告知书》,优化司法确认文书模板,创建离婚、物业服务、金融借款等不同类型案件的诉前调解笔录模板,并积极探索“诉前调确+诉前调书”文号方式处理案件的新途径,为当事人提供耗时少、成本低、效率高的司法服务。


5.张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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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强强,男,中共党员,藏族,重庆永川人,1989年6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青龙法庭副庭长。2018年,获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获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最佳男主角。

  

  他理性专业,2020年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53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引发信访缠访,被眉山中院评为办案标兵。他积极参与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编写工作,发表调研文章、案例分析6篇。他公正无私,无论面对的是几千元的赡养费纠纷还是几千万的合同纠纷,他均一视同仁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自觉把每一次判决融入到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中去,充分运用调解等各类手段化解家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安宁。他司法为民,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工作,利用法院“两微”平台、“智慧法院”等各类小程序,形成法治宣传全覆盖。积极参加法治宣传小组,开展各类普法宣讲20余次。


6.彭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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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冬梅,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仁寿人,1980年11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2021年,荣获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彭冬梅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导向,坚持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她高质量承办多起涉黑恶案件,其中“5·19”涉黑案件在全市系被告人最多、案情最复杂、审结效率最高的案件。受理案件后,她倒排工期,抓紧阅卷,一个月内完成阅卷近两百本。针对事实认定、证据标准、黑恶定性、罪名适用、情节把握、财产处置、程序规范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并会同主诉检察官对案发现场实地勘查,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针对涉案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辩护人多等情况,制定庭前会议方案、庭审方案,切实增强了庭审针对性和实效性。休庭后,半个月内完成50万字的审理报告,在全省法院率先使用图表作为报告附件,让案件情况重点突出、一目了然。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彭冬梅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同时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差、法治意识差的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家长学校、模拟法庭、发放预防惩治留守儿童犯罪手册等开展法制宣传。

  

7.付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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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何新,男,中共党员,汉族,重庆璧山人,1989年7月出生,现任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8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先进个人;201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推进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提名奖;201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岗位标兵。

  

  付何新以责任担当履行新时代法院工作职责使命,长期奋斗在执行一线,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执行难题,让法院判决落地有声,让合法权益快速实现,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近五年办理执行案件1500余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52亿元,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办理的洪雅县某加油站腾退一案入选2020年眉山市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所负责的执行工作一体化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市法院第一方阵,2020年、2022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用探索创新贡献“洪雅智慧”,推动创建“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网格员协助最快6小时执结案件,有效破解了执行查人找物难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被《法治日报》《四川日报》等媒体深入报道;率先推出“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形成“以险养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系,截至目前已累计投保174万元,向196名被救助人发放救助保险金222.93万元。用善意温情收获“点赞好评”,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努力寻求多方权益的平衡点,受到当事人的点赞肯定,近年来收到锦旗7面,感谢信1封,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8.汪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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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成虎,男,中共党员,彝族,四川越西人,1981年12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刑庭庭长。2018年,被市法院表彰为首届眉山市十佳法官;2020年,获评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汪成虎坚守在一线刑事审判岗位十余年,他充分发扬“事在人为、为而不难”的丹棱大雅精神,从法律“门外汉”到专业法官,审理的案件先后入选“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019年度四川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第二届四川法院十佳裁判文书”、七次入选“全省法院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由于单位其他法官没有刑事审判工作经历,他临危受命、勇挑重担,连续三年主审三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101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他秉公执法、铁面无私,曾一次性提请逮捕14名未羁押的涉黑恶被告人;从证人的一句话中发现一起犯罪线索后指导补侦补诉并冻结财产,一次性为一位民营企业家追回被黑恶组织敲诈勒索的全部款项人民币300万元,他的事迹入选“四川扫黑优秀英雄故事榜单”。他牵头构建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每年为刑事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一起经过民事判决和执行程序都没有给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他成功劝说被告人亲属代为赔偿20余万元,通过该机制破解了被告人无力赔偿的难题,将立案前多处信访的被害人家属变成了首届眉山市十佳法官颁奖仪式上给自己颁奖的“嘉宾”。

  

9.张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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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飞,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青神人,1988年1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青神县优秀第一书记、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

  

  从检9年来,张晓飞时刻秉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誓言,勤学苦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民事行政检察条线和脱贫攻坚战线刻下了属于自己的烙印。先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件,提出抗诉3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办理的东坡区某酿造厂申请监督案、唐某某申请监督案、胡某某申请监督案等均取得了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唐某某案中通过抗诉为其挽回500余万元损失,当事人送来“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锦旗,该案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7年度精品案件。办理的上海某公司申请监督案促成当事人和解,500多万元纠纷得以解决,经验做法被《四川法治报》刊发。带领和参与全市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查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9件,监督意见全部采纳,案件均得以撤销或改判,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司法秩序。2017年,张晓飞主动请缨回家乡担任扶贫第一书记,将扶贫与法治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论为贫困户解决了劳务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纠纷,引进资金在村湿地公园打造“宪法广场”,在全村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0.夏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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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丽,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1979年7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2年,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从检17年,夏丽用担当诠释信仰,用法治浇灌青春。6000多个日夜见证着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奉献,也突显出一名新时期优秀青年女检察官的努力和作为。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夏丽主办职务犯罪案件占同期全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2018年,办理了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后采取留置措施的首例案件,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优质职务犯罪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8年度“十佳案件”。办理的一起行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特色案例。2017年,办理的四川省首例非法处置煤焦油致大气污染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的眉山市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当地类似生产企业,激发其优化升级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政府顺势开展了陶瓷、砖瓦等涉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该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7年度精品案件,入选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2020年,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实施后的全省首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让环境侵权者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也给其他经营者敲响警钟,还对深化“行政+公安+检察”联动协作机制、促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具有示范意义,该案入选生态环境部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2018-2022)评选优秀案例。


11.王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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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明,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丹棱人,1984年2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17年,被市政府评为江口沉银案侦破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彭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2019-2021年度检察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王一明扎根基层,廉洁从检13年,5年反贪,8年公诉,始终战斗在检察一线。他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导向,既做科室带头人,也做办案主攻手,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5年来,共办理批捕、公诉案件420余件,无一起瑕疵案件。办理广泛关注的“江口沉银”部分案件,独立起诉盗掘和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18人,均被判决有罪,对量刑畸轻的一起案件提出抗诉后被依法改判。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办理了眉山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任某某父子等21人“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郭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期徒刑25年、17年等有罪判决。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一案三查”制度,移送涉黑涉恶、失职渎职或者保护伞线索33条,监察机关由此立案查处了黄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黄某因此获刑8个月。2020年,王一明主动请缨赴阿坝州小金县检察院开展援藏援彝工作,助力该院的公益诉讼工作绩效名列前茅,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援藏援彝先进个人”。他办理并撰写的陈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典型案例,入选眉山市检察院首批典型案例。

  

12.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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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强,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仁寿人,1981年7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眉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仁寿县十佳政法干警等殊荣。

  

  从检16年,李小强用青春谱写着正义华章,用真心诠释着为民情怀,用行动践行着使命担当。他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件案件,办理的上千件案件都尽力做到了客观公正、规范严谨、细致认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他参与办理的“王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办理的“成某某袭警案”入选全省优秀案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带领的“齐某某涉黑案”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在反洗钱工作中,他主办了全市首例涉毒洗钱案,被《检察日报》报道推广。在根治欠薪工作中,帮助数十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00余万元,参与办理的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工作之余,他善于总结、思考,撰写调研文章200余篇,其中30余篇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撰写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对基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开展路径的思考》分获全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优秀奖和全市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法治保障论坛三等奖;撰写的《公开听证试点破解捕与不捕的情法冲突》在全国检察听证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24小时连轴转,始终冲在防疫一线。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律师阅卷,他创新推出“1+1+1”异地阅卷新模式,在全省交流推广。

  

13.李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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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尊兰,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洪雅人,1987年7月出生,现任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9年,获评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13年的从检之路,从国家公诉人到未检知心人,再到公益诉讼开路人,李尊兰始终以一颗赤诚之心诠释着对法治的信仰;13年的栉风沐雨,从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到“三位一体”生态修复检察实践,再到“德邻”品牌创建,她始终兢兢业业诠释着对法治事业的热爱。李尊兰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300余件,提起公诉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事未检工作后,她始终秉持“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给家庭增添一份希望”的理想信念,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罪轻不诉,并持续跟踪回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努力帮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5人顺利考上大学。她以互动式、体验式的授课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场,被学生们亲切地称呼为“李老师”“李姐姐”“李妈妈”。她始终坚持行政检察与民同行,通过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以检察履职助力洪雅高质量发展”,这是她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她聚焦洪雅“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自然资源优势,通过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创新,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候鸟补食”三位一体生态修复基地,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14.牟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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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仕珍,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丹棱人,1986年5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检察院驻张场检察室主任。2020年,获评全市2019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鑫圆系”网络传销案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2022年,获评全市2021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从检15年,牟仕珍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以公心、真心、细心、耐心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担当书写检察官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用办案诠释公平与正义。10多年来,牟仕珍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主办的案件、撰写的文书多次被评为优质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等。先后参与办理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丹棱仅有的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构建“未检+”保护格局,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检察日报》、省检察院采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为困境儿童协调解决司法救助5万余元;以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为契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专项查询,强化校园安全保障。组建未检宣讲团队,采用平台直播、检察开放日、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在校学生普法60余次,受众30000余人。丹棱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连续多年全市最低。


15.曾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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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新秀,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1984年4月出生,现任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眉山市优秀公诉人、青神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曾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眉山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参加检察工作16年来,曾新秀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对党和人民忠诚,对检察这个职业无比热爱。先后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包括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7·30专案”分案等涉黑涉恶案件、眉山市涉粮食安全等职务犯罪系列案件、上级交办有社会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等。她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播撒法治种子,多次深入中小学校,为学生们讲解法律知识;她坚持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在法庭上宣读公诉意见,让被告人声泪俱下;她坚守公平正义、敢于迎难而上,多次在法庭上被穷凶极恶的被告人威胁,但不惧报复、从容应对。她审查案件逻辑严密,细致周全,始终置身于办案一线,先后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犯罪事实近200件次,抗诉和纠正违法案件近100件,以情节轻微不起诉犯罪嫌疑人80余人,要求从重从严打击犯罪120余人次。其中,办理的案件入选2022年“眉山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眉山政法‘五年二十佳’案例”。

  

16.杨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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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恒,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洪雅人,1989年6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2020年,入选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大数据国家队成员;2021年,获评全省网安标兵先进个人、全省优秀网安支撑民警。

  

  自201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恒一直从事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作为眉山公安战线的一名网络警察,始终坚守在幕后,以数据、逻辑、程序为武器,在网络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默默守护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网络空间清朗安全。工作中,他不间断开展网络巡查,从海量数据中抽丝剥茧挖掘犯罪线索,灵活运用各类网络安全技战法实施循线追踪,预警并成功侦破网络雇凶杀人、网络邀约绑架、暗网黑产、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等重大涉网案件1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其中2起重大涉网案件在侦破后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杨恒深入钻研网络攻防技术并与公安工作实际相结合,多次获得全省公安系统技能比武个人第一名、第二名,并通过网络技术挖掘出涉及国内各省市共7万余条涉网犯罪线索上报公安部,助力各级公安机关利用该批线索在全国范围内共打掉200余个涉网犯罪团伙。杨恒通过实战总结出了“网络犯罪预警七要”“网络邀约犯罪阶段性处置法”“网络安全防范与溯源”等多篇技战法,为全国公安预警、防范、反制和打击网络犯罪探索出了一条眉山品牌之路,眉山网安由此被公安部挂牌为打击网络犯罪部级支撑点。


17.蒋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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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久华,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越西人,1976年9月出生,生前系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

  

  蒋久华先后在越西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和青神县公安局白果派出所、黑龙派出所、青竹派出所工作。入警以来,他先后办理行政案件500余起,参与侦破刑事案件410余起(其中,破获涉毒刑事案件50余起、涉毒行政案件110余起、重特大案件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余人。从田坝到社区,他是奉献为民的楷模标杆。在担任社区民警期间,他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工作日记换了一本又一本,先后深入辖区16条街道、8个居民小组,入户走访900余户,救助困难群众120余人次,化解社区矛盾400余起,检查出租房100余处,开展消防检查200余次,协助参与防范电诈宣传20余场,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阻骗止损200余万元,劝回缅北人员35人。2023年4月17日上午,蒋久华同志在收到工作指令后,带领派出所辅警陈星、李俊在辖区开展走访搜寻工作,行至某加油站附近时发现嫌疑人。盘查过程中,嫌疑人突然持刀袭击辅警陈星,蒋久华为保护战友与嫌疑人搏斗被刺伤。在热心群众帮助下,负伤的蒋久华、陈星和李俊合力将嫌疑人现场抓获。随后,陈星经送医救治脱离生命危险,但蒋久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

  

18.周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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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浩,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兴文人,1986年10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并获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从纠纷警情到大案要案,周浩始终以坚定的信仰、过硬的法律素质和不畏艰难险阻的工作作风,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周浩长期奋战在扫黑除恶斗争一线,先后参与侦办“7·10”恶势力犯罪集团案、“8·29”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18”黑社会性质组织案、“8·21”恶势力团伙案、“3·12”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案要案。周浩多次以法制民警身份参加公安部、省公安厅重点挂牌督办案件的侦办,为保证案件质量,周浩常常查阅大量法条、司法解释、研判大量案例,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战法和法律支撑,屡次在案件的关键节点为案件打开思路,为案件解决关键性法律问题。在天府分局工作以来,周浩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勤作为、严把关,审核各类案件1000余起,参加案件考评工作13次,并结合分局办案实际先后起草各类制度、规范、指引30余篇。

  

19.张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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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林(化名),男,中共党员,1982年9月出生,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四级警长。2021年,获评全省“净边2021”综合公开查缉“红蓝对抗”比武“查缉标兵”;2022年,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2023年,获评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

  

  张林从军从警18年以来,先后在云南普洱市公安边防部队和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禁毒部门工作。他在生与死、火与血的历练中扛起忠诚与责任,用行动维护着辖区安宁,用英雄的姿态铸写着无悔警魂。自调入东坡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以来,共参加公开查缉11次,检查车辆2100余辆,检查人员5900余人,参与侦破毒品刑事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缴获各类毒品100余公斤,查获吸毒人员346名。其中主侦并破获了1起部级、2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在参与部级毒品目标案件侦办中,他曾冒着生命危险,化妆打入贩毒团伙内部,历时两个多月与贩毒分子艰苦周旋,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冰毒麻古101.71公斤、毒资140万元,查扣涉案车辆2辆,截断了一条重要的贩毒通道,有力打击了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

  

20.陈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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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健,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彭山人,1986年4月出生,现任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江口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评全省“百佳社区民警”、四川省打击物流寄递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眉山市彭山江口沉银案侦破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

  

  从警13年来,陈永健在派出所就待了13年,常年扎根在为民服务第一线,因此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那就是心里藏不住群众事,“当日事当日毕”是他一直奉行的工作理念。正是秉持着数十年如一日的钻研,他成为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方面的行家里手,是警营内战友同事称道的模范标兵,更是辖区群众极其熟悉颇为信任的“陈二哥”。他始终与时间赛跑、与能力较量,用实干成为工作岗位上的标兵和能手。凭着“老黄牛”般的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他用脚踏实地的工作守护着辖区的岁月静好,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赞誉。

  

21.高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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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珂,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仁寿人,1987年12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普宁派出所所长。2023年,获评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

  

  2020年1月,高珂调任普宁派出所担任所长,他给自己设定目标:派出所要从新建的“乱”到“稳”、“稳”到“兴”。他连续一个月到社区走访、了解各个辖区的实际情况,再结合派出所的实际,联合街道办政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了“公安+调解+政策咨询+心理辅导+N+持续跟进回访”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所领导+社区民警+妇联+N+持续跟进回访”化解婚恋纠纷机制、“所领导+社区民警+住建(劳动保障中心)+N+持续跟进回访”化解地产类纠纷机制、“1124”退役人员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了民警吹哨,部门报到,牢牢将风险化解稳控在基层。2022年初,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化解万达广场某修建班组400余人的劳资纠纷。

  

22.毛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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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燕鹏,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青神人,1980年12月出生,现任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5年,获评四川省政法先进个人;2018年,获评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021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评为“最美基层民警”。

  

  毛燕鹏2002年5月加入公安队伍,先后担任城关派出所辅警、民警、中队长、副所长、城关派出所所长等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人,为群众追回被盗摩托车、电瓶车140余辆,各类财物合计400万余元,接到群众锦旗30多面,感谢信50余封。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他总是带头冲在前、作表率,先后因公肋骨骨折两处、胫骨骨裂一处,全身累计缝针20余针。在一次追捕飞车抢夺嫌疑人过程中,坐在摩托车后排的嫌疑人用斧头砸向警车,毛燕鹏一个急刹车,肋骨被方向盘顶住,发出了一声脆响,他忍住剧痛继续追击20公里,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从一名辅警成长为刑侦战线的业务骨干的过程中,毛燕鹏勇于实践、积极创新,提炼技战法。成功破获了“2020.6.05”跨境网络赌博案。案件侦破后,他又总结出了案件主办、资金核查、落地查控、接访引导、舆情导控等分工明确的快速响应机制,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一整套技战法。

  

23.吴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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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卫国,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犍为人,1973年6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负责人。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吴卫国始终扎根基层一线,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一心为民的真情送到家家户户,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唱响基层依法治理主旋律,以法治之力护航天府粮仓建设。他创新人民调解“四员+五老”工作机制,将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纳入“预警信息员”,实行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充分调动“五老”人员兼职“调解信息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筑牢“第一道防线”。20多年来,他主持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00余起,指导化解1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履行率100%。积极参与太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建立政策、合同、政府行为、村规民约合法性前置审查制度。助力元宝村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四维村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真正做到基层治理服务于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围绕乡村振兴和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定年度“菜单式”普法计划,搭建“掌上释法”微信群,掌握村民所需,精准答疑解惑,提升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和能力。

  

24.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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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建华,男,汉族,四川彭山人,1973年12月出生,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主任,眉山市政协委员。

  

  赖建华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作为眉山市党政法律顾问团和彭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他为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积极组织引导律师有序参与信访、领导接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参与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化解,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他带领律师团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律七进”“八五”普法等公益活动,服务中心大局,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践行人民律师的初心使命和为民情怀,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律师力量。

  

25.李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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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丹,男,中共党员,汉族,黑龙江方正人,1973年11月出生,现任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副主任。2019年,荣获眉山市优秀律师称号;2020年,荣获眉山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从业21年,李晓丹办理民事案件1100余件,刑事案件200余件,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200余家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期间担任眉山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编写了《后疫情时代企业法律风险的调查与思考》,入选《2020眉山市法学研究立项课题成果选编》。担任眉山市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主任,被聘为眉山市知识产权调解员。担任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会长,带领会员为眉山市重大项目保驾护航。李晓丹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16年,参加依法治市法律宣讲团,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17年,参加同心律师团,到阿坝州黑水县提供法律援助。2020年,积极组织并参与“联百企联百村”活动,用三年时间为一百家企业和一百个村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企业脱困,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组织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丹棱县仁美镇桂香村党委联建,每年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12次,覆盖群众2万人次,并指导该村成功创建并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26.刘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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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正权,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洪雅人,1964年4月出生,现任眉山市洪雅县信访局四级调研员。201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刘正权始终怀着一颗为民之心,坚守在接访岗位12年,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积极协调、推动解决群众集访约300件次,接访群众1538批次5600余人次,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74人次、救助困难群众480人次,他将真心真情融入接访工作,创造了一段又一段佳话。2013年7月,面对情绪激动、扬言过激的原洪雅县烧碱雅纸厂退休职工代表,刘正权主动作为,既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保障,又坚持从群众感情出发化解矛盾,前期努力做好群众情绪安抚、政策解释工作,后期积极参与案情研判、跟踪随访,最终促成了该信访案件的彻底解决。2021年3月,面对语言交流困难只身从凉山州越西县来到洪雅县信访局请求帮忙证明身份的彝族人阿说某某,刘正权主动帮忙代理,仅用两天时间就跑遍了相关部门并到证明人家中获取资料,成功办结该案,让彝族同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速度与温度。2012年至2018年期间,洪川镇李婆婆因和自己三个外嫁女儿相处不融洽,经常到相关县级部门反映投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正常办公,刘正权通过与李婆婆的深入交谈和细致观察,发现该老人的症结是内心孤独、缺少关爱和陪伴,于是主动和老人交朋友,经常开导和帮助她,最终成功帮老人打开心结。


27.李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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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娇,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1988年11月出生,现任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坡大队副大队长。先后获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四川省第四届“最美基层环保人”、2020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10年来,李娇同志扎根一线,任劳任怨,为固定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曾连续工作72小时,在执法工作中,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她敢于亮剑、铁腕执法,在眉山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素有“铁娘子”的称号。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被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办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其中省部级4个、市厅级6个。

  

  2017年,李娇同志参与办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并在案后探索建立起“环保+公安+检察”等10余项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查、打、诉一体化,机制运行成效显着。2021年,参与办理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全省首例“行刑衔接”环境犯罪案件被全省推广,2022年办理的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被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挂牌督办,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李娇结合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铁腕容错相补充、新方式老办法相适应、环保多部门相联动”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联合经信、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200余次专家问诊、普法讲座等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讲解污染防治措施、解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8.何  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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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恬,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洪雅人,1989年11月出生,现任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2020年,获评省税务局“业务比武优胜人员”,入选省税务局稽查序列专业骨干人才库;2021年,荣获省妇联、省税务局“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从税10余年,何恬始终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参与检查、审理的稽查案件查补税(费)款上亿元,以实际行动诠释青年税官对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忠诚与担当。针对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打准打狠;对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典型案件依法依规调查取证,予以公开曝光,坚决不让退税“红包”落进不法分子“腰包”;对“黑名单”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在参与的听证、行政复议等案件审理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充分保障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在每一个税务稽查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经常参与普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将最新税收政策、税收法治案例作为宣传重点。在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时,她有效运用“说理式”执法,做好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量罚标准的解释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真正让纳税人缴费人缴“明白税”“放心税”,提高了行政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增添了生动注脚。

  

29.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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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军,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武胜人,1984年8月出生,现任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020年,获评全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评为优秀法制员;2022年,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记嘉奖。

  

  张军同志长期奋战在消防监督工作一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兢兢业业、求真务实,用实际行动彰显法律威严,传递法治温情。他勤思善研,先后被总队抽调参与全省消防执法改革政策宣讲、《四川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起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手册编写工作;先后起草了《眉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眉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等重要文件、标准。在监督执法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近三年共计审核执法案件300余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136份,为远景楼等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提供法制支持。为提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质效,他坚持从准、从快答复基层大队提出的执法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制作发布典型案例和执法意见。每年年初,他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消防法律问题,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基层大队研讨座谈,推动普法措施落实落地。经常性深入部门、单位开展《消防法》《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宣讲,并结合法治宣传日、119宣传月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走街串巷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消防法律常识。


30.范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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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素珍,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1962年11月出生,现任眉山市东坡区爱家情感志愿者协会会长、东坡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范大姐个人调解室主任。2018年,被东坡区委区政府表彰为东坡好儿女、东坡区十佳调解能手;2020年,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被东坡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自2017年年底退休后,范素珍在妇联的指导下成立了东坡区爱家情感志愿者协会并担任会长。她始终坚持耐心化解求助者心结,真诚对待每一位上访群众,用真情去消除隔阂,用真心去化解矛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5年来,她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00多起。2021年6月,范素珍参与办理的《母亲掌掴3岁女儿“热搜”背后的关爱与保护》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妇女联合会等评为眉山市第三届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她心中有真诚,处处为群众着想。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和民政、妇联等部门,先后救助困难群众30余人次,用真心、真情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她用自身所学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经验,先后6次为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等地基层妇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受益干部群众达1000余人次。此外,她还定期深入各镇、村(社区),向协会成员分享参与调解、法治宣传的经验,引导广大基层妇联干部群众广泛传播法治好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更好地服务群众。


31.李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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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培明,男,汉族,四川眉山人,1960年出生,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望苏村农民。曾获省级、市级道德模范。

  

  2014年,三名外地男子与果农李培明达成口头协议,以5.8元每公斤的价格收购他的80万斤爱媛。几天后,一位上海收购商找到李培明,欲以7元每公斤的价格收购其全部爱媛,80万斤算下来则多盈利48万元。面对高达48万元的巨额收益,李培明没有看到涨价就违约变卦,而是以一个地道农民的良知、一个普通果农的诚实守信,为三苏镇的蔬果产业树起了坚实的行业道德标杆。事后他说道:“虽然没有签合同,但口头的约定也是约定,是有法律效应的。而且做生意就是讲一个诚信,双方信守承诺,生意才会做大做强、越来越红火。”

  

  正是因为有了像李培明这样讲信誉、守诚信、尊法守法的典范,省内外收购商每年都争相来三苏镇收购,当地水果热销全国各地。在他的感召下,坚守承诺、诚信守法在当地蔚然成风。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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