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法院: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一男子暴力阻碍执行被拘留
“我要把你们法院的人都杀光!”近日,彭山法院对一名以极端言行妨害公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期间,被执行人刘某某不仅携带菜刀,言语威胁法院干警,还公然发表反党反社会言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经法院干警反复安抚,被执行人假意配合勘察,待法院干警完成勘察任务准备离开时,刘某某突然发难,持刀并驾车尾随追逐警车。为防止事态升级,危及周边群众安全,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克制,避免与其纠缠,迅速撤离现场。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9月4日,彭山法院经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配备必要警械装备,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某进行传唤问询。经两次传唤,刘某某仍拒不配合。传唤过程中,法院干警敏锐察觉被执行人神情紧张、行为异常,在宣布对其拘传时格外谨慎。果不其然,执行干警当场从刘某某后腰处搜出藏匿的刀具一把,立即将其制服并带回法院。经依法询问,被执行人刘某某对其携带刀具、辱骂法官、妨害公务、预谋对抗执行的行为拒不悔过,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侵犯。法官作为司法活动的执行者,肩负着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职责。在执行工作中,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挑战,承受巨大压力,任何对法官的威胁和攻击,都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衅,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彭山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妨害执行公务行为,确保司法工作公正、高效、有序进行。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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