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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5-08-26 16:20:56 】 【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


  和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涉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2.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畜禽产品和其他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夜市及外卖食品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5.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7.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和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8.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


  9.其他涉及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校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供餐单位等在提供学生食用的餐食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2.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向校园销售仿冒知名品牌食品、“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3.涉危害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犯罪线索:包括篡改食品保质期、使用非法原料加工食品等上下游违法犯罪线索。


  4.其他严重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二、征集时间


  公开征集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


  祝警官:13778858905


  夏警官:18228101506


  (二)来信、来访举报: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食药环森知犯罪侦查大队(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十一楼),邮编:62000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提供详细信息:为更精准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举报人举报、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应客观、真实,且应提供相关证据、佐证。


  (二)杜绝恶意举报: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证据,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护举报人权益:公安机关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2025年8月26日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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