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山法院通过诉中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厘清关系,找准诉求,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有效维护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基本案情
被告一胡某某挂靠被告二湖北某建设公司处,承接案涉工程后将某项安装业务分包给三原告,三原告因长期未收到工资、原料等费用共计196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二被告一并诉至法院,请求支付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情进行集中梳理研判并明确了各方现状。原告的核心诉求是尽快拿到工钱,但被告一尚未与被告二湖北某建设公司结算工程款,无能力支付相关款项。被告二湖北某建设公司希望待工程全部结束、账目核清后再进行结算。
调解过程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解,一方面,法官持续与三名原告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进展、安抚焦急情绪,并向其释明被告一的实际履行困难,增强其对调解程序的信任。另一方面,法官多次与被告二湖北某建设公司沟通,指出其对项目款项最终支付的法律义务,并引导其认识到,通过代付方式“一揽子”解决纠纷,既能清偿其对被告一的债务,又能帮助实际施工人解决困难,是彰显企业担当的最优途径。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各方矛盾逐渐缓和。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公司代付、分包补齐、原告弃息”的调解方案,即由被告二湖北某建设公司代被告一向三原告支付100万元,剩余款项由被告一自行支付,三原告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撤回鉴定申请。该方案一举打通了案件堵点,精准回应了三方诉求。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案件高效平稳化解,获得了当事人“又快又好”的高度评价。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法院深入推进实质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现。
法官提醒:在建设工程领域,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完善合同手续和证据留存。总包方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和履约监管;分包方应依法诚信经营,保障工人按时足额获得报酬。而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理性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工资条、结算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确保合法诉求获得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