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仁寿县公安局
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6“畅享天府·安逸生活”巨星演唱会——仁寿站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2026年1月9日12时至1月11日0时。
二、禁飞区域:仁寿县文林街道全域、普宁街道全域、怀仁街道全域。
三、禁飞事项:除演唱会组委会、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严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
四、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迫降或击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仁寿县公安局
2026年1月7日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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