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百名人民调解员应邀走进庭审现场,通过“沉浸式”观摩,近距离学习司法调解技巧,为矛盾化解积累实战经验。
基本案情
原告毛某与被告李某系多年同学关系,2022年10月,被告李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共计23000元,被告仅归还部分款项后未继续还款,原告多次催告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偿还本息及律师费用。
开庭后,承办法官孙酉位通过组织质证及法庭调查,查明了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基于快速处理纠纷及利于双方当事人情谊修复考虑,遂邀请双方当事人对尚存在争议的还款金额及期限等事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中,孙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进行精准释法明晰责任,使当事人理性认知自身权利义务边界。本案中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缺乏证据支持,故依法难以认定;但根据司法解释,借款人逾期还款,原告可主张逾期利息,并当场计算出被告应当偿还的本息共计16850元。同时,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因双方未事先约定,且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不予支持。
法官通过“面对面”耐心调解,双向沟通平衡利益,对于被告,着重说明其拒不还款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征信影响,对于原告,肯定其放弃律师费诉求的让步态度,建议给予适当还款宽限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2月前偿还6000元,余下部分在2026年6月底偿还完毕,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细节,与现场旁听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析交流,探讨如何融法、理、情于一体来调解纠纷,共同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这种沉浸式学习比理论培训更直观”,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有效地提升了自身的调解技巧和业务水平。下一步,仁寿县法院还将常态化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庭审观摩等业务交流,不断提升调解合力,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仁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