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执法聚焦 >
交管升级!彭山交警开出步行罚单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0-05-25 11:41:55 】 【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阿姨,您横穿马路非常危险,不但对自身安全没有保障,还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如发生意外,得不偿失。我们对您进行罚款5元的处罚,希望您以后能汲取教训,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在城区一路口,笔者看到,一位提着口袋的阿姨,为了图方便少走两步,正准备横穿马路。民警看到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劝导,同时对她处以5元的“行人罚单”。


1.jpg

  交警队行人开出“步行罚单”


  近日,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主城区加大了对行人交通违法陋习的管理力度,从前“口头警告”也将顶格升级为“处罚”,以此来增强市民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助力彭山“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力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据交警唐辉介绍,在城区部分路口,还是会有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违反过街信号灯指示等违法行为发生。“横穿马路其实很危险,既影响交通秩序,又危害自身安全,也会造成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2.jpg

  行人罚款


  由于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第1种、第2种行为)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对其进行了罚款5元的处罚。


  彭山公安交警介绍,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可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5-30元的处罚。“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行人的管理力度,希望广大的行人和非机动驾驶员,在日常的出行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石蔚然 帅佳 文/图)


编辑:廖文宾

眉山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28)38168086 |

蜀ICP备18022806号-1 眉山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主楼西5楼 邮编:620000

蜀ICP备18022806号-1 眉山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