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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发布26条举措 服务保障稳住经济建设
www.meishanpeace.gov.cn 】 【 2022-06-22 10:42:47 】 【 来源:眉山公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公安厅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服务稳住经济基本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政策措施,立足眉山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制定如下措施。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

  

  1.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和成都都市圈建设。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户口迁移新政。围绕政务服务、治安管控、交通管理等重点,推动深化成、德、眉、资公安机关警务合作机制,加强政策措施、平台载体、资源力量融合,大力推进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方便企业群众跨市办事需求。落实川渝两地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凭相关证件在兼职地区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后可在川渝地区兼职创业,促进川渝高精尖人才交流。

  

  2.护航在眉重大项目建设。

  

  全力保障成眉市域S5线、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顺利施工建设,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重要设施、重要输油气管道等能源管线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服务基建、能源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3.积极助推人才汇聚落户。

  

  服务保障眉山建设成都都市圈人才聚集新兴地,做好人才落户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为外籍人才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便利。

  

服务保工保产保畅

  

  4.助力汽车产业消费繁荣。

  

  实现购车上牌“一站办”。严格执行二手车不限迁政策,保障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可在具备条件的服务站正常办理迁入手续。

  

  5.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健全服务“白名单”企业货物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机制,全面梳理建立服务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白名单”,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需加急办理补牌、补证及车辆检验等交管业务的,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托“绿色窗口”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必要时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业务办理服务。对支援疫情地区的救护、防疫和运送防疫物资等车辆和人员有牌证业务办理需求的,指定专人对接服务需求,加急办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6.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交通物流保障服务。

  

  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白名单”企业物资运输车辆的关注帮扶,加强对“入川即检”检查点的培训指导,引导来眉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赴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提供“点对点”交通保障服务。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7.优化车辆停靠进城服务。

  

  提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停靠作业便利服务,选择具备条件的路段施划一批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专用或临时停车位(停车港湾),推动社会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共享,对皮卡车进城不设限制。

  

  8.优化必要事由出(国)境服务。

  

  对出(国)境参加防疫抗疫、医疗救助、运送救灾物资、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及有组织劳务派遣、就业,从事商务、科研、留学、考试、学术交流活动,就医、照顾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亲属丧事、照护老人儿童孕产妇、参加亲属婚礼毕业礼、家庭团聚、处理境外突发紧急问题等必要事由及其他处理紧急个人事务的,提供出(国)境便利服务。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9.建立警企联络员机制。

  

  在企业连片区、经济开发区等企业集中区域,规划设置企业警务室。在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企一警”联络员制度,建立定期走访、警企联防、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提供服务办理、强化风险排查、发布预警提示、通报典型案例、堵塞安全漏洞、提供法律服务。

  

  10.服务乡村民营企业发展。

  

  推行乡村民营企业上门走访、信息采集机制,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新增重点乡村民营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扩展企业员工居住信息登记提醒提示渠道,优化居住证办理服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在居住地就业创业。

  

  11.服务文旅经济回暖。

  

  完善传统旅店业管理措施,用好“网约房”信息管理平台,优化“网约房”等新业态管理。打造旅游警务,在重点景区建设警务室,整合公安、消防、医生、志愿者、保安等力量,组建景区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大型活动审批,建立审批管理服务“三位一体”机制,积极服务房车消费节、暑期文旅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人车交通流线以及相关安保措施,更好服务文旅项目。

  

  12.探索非接触式企业监管模式。

  

  依托智能监控、视频监控、网上监控等技术,探索非接触式企业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公安监管、公安与职能部门联合监管等“非接触式管理清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既做到“无事不扰”,又做到监管工作“无处不在”。对确需实地检查的,组织开展统一检查、联合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13.推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交管服务全覆盖。

  

  优化交管服务站点位设置,推动实现省级开发区和汽车类产业园区公安交管服务站全覆盖,推动市、县(区)产业园区公安交管自助服务站全覆盖,实现公安交管服务站办理车驾管等业务以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安全驾驶咨询等服务。

  

  14.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监管。

  

  优化办理多车企业车管业务,实行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备案,凭复印件可办理注册、转让、变更登记及补换领行驶证、号牌等车管业务。

  

  15.压减涉企行政审批时限。

  

  对旅馆、保安等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审批时限提速至11个工作日。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提速至1个工作日,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审批和运输许可审批时限提速至2个工作日。

  

  16.强化公安项目推进。

  

  依合按约支付公安项目建设经费。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扶持,落实惠企政策。

  

保护市场经济秩序

  

  1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理涉企案件。

  

  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受案立案监督管理,全面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逐利执法、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健全涉企案件快立快侦快诉机制、跟踪督办机制和首接首办责任制,挂牌督办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案件。严格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18.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和“入企大走访”活动。对新设立准入的投资、股权、基金等投融资企业市场主体,加强基础排摸和专业研判,提出防范建议,预防运营风险和涉稳事端。建立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涉企案件快侦快破、挂牌督办、提级审核等机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追赃挽损。依法严厉打击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电信网络诈骗、虚开骗税等犯罪,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及时受理查办民营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助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19.加大涉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聚焦保障粮食供应,快侦、快破、快处破坏农田基本设施、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和假农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损失。

  

  20.加大农民工欠薪整治力度。

  

  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深化与人社、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摸排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信息,针对辖区内建设施工、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以及企业开展不定期走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犯罪,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服务群众生活便利

  

  21.优化户政便民服务。

  

  开通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和川渝黔地区“跨省通办”便民服务,川籍居民在川内或重庆市、贵州省跨区域就业创业的,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22.优化交管便民服务。

  

  精简非机动车登记流程,推行免填表、免复印,减免业务办理资料手续。拓展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渠道,实行非机动车登记“网上办”。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不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23.优化群众出行办事体验。

  

  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行动不便、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等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关怀”措施,针对生活困难群众提供“预约”“上门”“代办”等服务。大力推进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等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强化在各政务服务窗口、旅馆业等相关办事情形下的普及应用,提高群众出行办事体验。

  

坚守安全发展底线

  

  24.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大道路交通、民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进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

  

  25.推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和村道安防工程。

  

  市县乡三级道安办联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完善道路安防设施,严打严查违规阻断、占用公共路段等违法行为,全面压事故、保畅通。

  

  26.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流调溯源、案件办理、秩序维护、交通保障等工作。


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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