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一教练酒后驾车侥幸上路,结果亲手砸掉自己“饭碗”
近日
王某酒后驾驶教练车
行驶至青龙街道某路口时
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
其体内酒精含量
为6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
当晚他们在饭店吃饭喝酒后
因为觉得路程较近
遂抱着侥幸心理
开车上路
没想到行驶没多远
就被交警查获
因教练车属于营运性质车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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