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小偷盗窃工厂财物被民警现场挡获
3月12日,记者从乐至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收到厂区业主伍先生送来的一面印有“乐至县公安局 英勇的警官们”的锦旗,以此感谢派出所民辅警,为厂区抓获了一名小偷。
3月5日凌晨5时许,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伍先生报警称,厂房内有人正在偷窃,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中年男子正在厂房内行窃,随后,
值班民警立即实施抓捕,在中年男子即将从窗户翻越逃窜时将其现场抓获。
目前,盗窃嫌疑人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乐至县公安局将继续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力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当好护航企业发展的“藏蓝盾牌”。
警方提醒:
厂企应当严格制定并执行厂区出入规章制度。必要时可配备金属探测门或金属探测仪。堆放贵重物料的仓库尽可能安装完备的监控设备,也可设立多道门禁。
厂企应当定期盘库,清点货品数量,登记后形成台账,如发现缺失要及时核对。
一旦发现货品被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向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并积极配合调查。
吴越 陈洪波 蒋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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